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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度①(第1页)

有度①

【原文】

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②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荆庄王并国二十六,开地三千里;庄王之氓③社稷也,而荆以亡④。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桓公之氓社稷也,而齐以亡。燕寰王以河⑤为境,以蓟⑥为国,袭涿、方城,残齐,平中山,有燕者重,无燕者轻;襄王之氓社稷也,而燕以亡。

魏安釐王⑦攻赵救燕,取地河东;攻尽陶、魏之地;加兵于齐,私平陆之都;攻韩拔管,胜于淇下;睢阳之事,荆军老而走;蔡、召陵之事,荆军破;兵四布于天下,威行于冠带之国;安厘死而魏以亡。故有荆庄、齐桓公,则荆、齐可以霸;有燕襄、魏安厘,则燕、魏可以强。今皆亡国者,其群臣官吏皆务所以乱而不务所以治也。其国乱弱矣,又皆释国法而私其外,则是负薪而救火也,乱弱甚矣!

【注释】

①有度:即有法度。

②奉法者:执法的国君。

③氓:通“泯”,死亡。

④亡:衰弱。

⑤河:黄河。

⑥蓟:燕国都城,今北京市西南。国:国都。

⑦魏安釐王:名圉,战国时期魏国君主。

【译文】

国家没有一直保持强大的,也没有永远处于弱小的。作为执法者的君主强大,那么国家就强大;作为执法者的君主弱小,那么国家就衰弱。楚庄王兼并了二十六个小国,国土扩大了三千里,当楚庄王去世后,楚国也就衰落了。齐桓公吞并了三十个小国,国土扩大了三千里,当齐桓公去世后,齐国也就衰落了。燕昭襄王把黄河作为国界,把蓟城定为国都,外围有涿城方城作为屏障,联合各国攻破齐国,帮助赵国灭掉了中山国,当时,和燕国结盟的国家就受到重视,没有和燕国结盟的国家就受到轻视。燕昭襄王去世之后,燕国也就衰落了。

魏安釐王攻打赵国救援燕国,在黄河以东夺取了土地,又攻打定陶、卫国之地;又对齐国用兵,把平陆占为己有,攻打韩国占领管地,在淇水边大获全胜;在睢阳发生的魏、楚战事中,楚军疲惫而退走;在上蔡和召陵战事中,楚军被打败;魏兵遍布天下,在衣冠楚楚的礼仪之国耀武扬威;安釐王死后魏国就灭亡了。所以有了楚庄王、齐桓公,那么楚国、齐国就可以称霸;有了燕襄王、魏安釐王,那么燕国、魏国就可以强大。如今都亡国的,就是他们这些群臣官吏专心去干混乱的勾当而不去做治理国家的事。他们这些国家衰弱了,他们又丢掉国法在外营私舞弊,这实在是背负着柴草去救火,国家的混乱衰弱就更严重了。

【原文】

故当今之时,能去私曲①就公法者,民安而国治;能去私行行公法者,则兵强而敌弱。故审得失有法度之制者加以群臣之上,则主不可欺以诈伪;审得失有权②衡之称者以听远事,则主不可欺以天下之轻重。今若以誉进能,则臣离上而下比周;若以党举官,则民务交④而不求用于法。故官之失能者其国乱。以誉为赏、以毁为罚也,则好赏恶罚之人,释公行,行私术,比周③以相为也。忘主外交,以进其与,则其下所以为上者薄矣。交众、与多,外内朋党,虽有大过,其蔽多矣。故忠臣危死于非罪,奸邪之臣安利于无功。忠臣之所以危死而不以其罪,则良臣伏矣。奸邪之臣安利不以功,则奸臣进矣。此亡之本也。若是,则群臣废法而行私重、轻公法矣。数至能人之门,不壹至主之廷;百利私家之便,不壹图主之国。属数虽多,非所尊君也;百官虽具,非所以任国也。然则主有人主之名,而实托于群臣之家也。故臣曰:亡国之廷无人焉。廷无人者,非朝廷之衰也;家务相益,不务厚国;大臣务相尊,而不务尊君;小臣奉禄养交,不以官为事。此其所以然者,由主之不上断于法,而信下为之也。故明主使法择人,不自举也;使法量功,不自度也。能者不可弊,败者不可饰,誉者不能进,非者弗能退,则君臣之间明辩而易治,故主雠法则可也。

【注释】

①私曲:谋私利的行为,下文“私行”与此同义。就:近,引申为遵守。

②权:秤锤。衡:秤杆。权衡:秤,比喻法度。

③比周:结党为朋。

④务交:从事朋党结交。

【译文】

所以在当今这个时代,能去除以权谋私而追求公道法则的国家,人民安定而国家得到治理;能去除私利行为而行为于公道法则的国家,就会兵强而使敌人衰弱。所以审查得失有法度的君主能凌驾在群臣之上,那么君主就不可能被臣下用狡诈虚伪的手段欺骗;审查得失有权衡的君主听取远方的事情,那么君主就不可能被臣下用天下的轻重来欺骗了。如今如果根据声誉来提拔人才,那么臣下就会背离君主而在下面紧密勾结;如果以朋党关系来推举官吏,那么臣民就会致力于勾结拉拢而不根据法度求得任用。所以官吏们失去能力国家就会混乱。以声誉来奖赏,以毁誉来惩罚,那么喜好奖赏厌恶惩罚的人,就会抛弃公正的法度,玩弄阴谋手段,结党营私互相吹捧。他们不顾君主的利益在外私交,进用他们的党羽,那么下级为上级着想和尽力的地方也就少了。交结广泛、党羽众多,在朝廷内外结成朋党,虽然他们犯了大错,但为他们掩蔽罪责的人也多。所以忠臣在无罪的情况下也遭受危难与死亡,而奸臣却在无功的情况下得到利益。忠臣之所以遭受到危难与死亡的原因并不是因为有罪,那么贤良的臣子就会潜伏退隐了;奸邪的臣子得到利益并不是因为有功劳,那么奸臣就会得到进取。这就是灭亡的根本。像这样,那么群臣就会废弃法度而行私权,轻视公正法度了。屡次登门拜访能臣家门,一次也不到君主的朝廷上;百般考虑私家利益,一点也不为君主国家图谋。这样的下属虽然多,他们并不尊重君主;各种官员虽然都具备了,也不是能担当国家大事的人。虽然君主有君主的名义,而实际上却是托附于群臣私门。所以我说:丧失了国家政权的朝廷上没有臣子。朝廷上没有臣子,并不是说朝廷衰落;而是指臣下致力于互相发家致富,不致力于国家富裕;大臣致力于互相推崇,而不致力于尊重君主;小臣拿着俸禄去供养私下结交的党徒,而不把官职当回事。之所以造成这样的情况,是由于君主在上不能以法为决断,而是任由臣下去处理事情。所以明智的君主使用法度来选择人才,不凭自己的主观意志来选拔;使用法度来衡量功劳,不凭自己的感觉来估量。有才能的人不会被埋没,失败的人不能得到粉饰,徒有虚名的人不能得到进取,被非议者不会被降职和罢官,那么群臣之间就能明白辨别而且容易治理,所以君主使用法度就可以了。

【原文】

贤者之为人臣,北面委质①,无有二心;朝廷不敢辞贱,军旅不敢辞难;顺上之为,从主之法,虚心以待令而无是非也。故有口不以私言,有目不以私视,而上尽制之。为人臣者,譬之若手,上以脩头,下以脩足;轻暖寒热,不得不救入;镆铘②傅③体,不敢弗搏。无私贤哲之臣,无私事能之士。故民不越乡而交,无百里之慼④。贵贱不相逾,愚智提衡而立,治之至也。今夫轻爵禄,易去亡,以择其主,臣不谓廉。诈说逆法,倍⑤主强谏,臣不谓忠。行惠施利,收下为名,臣不谓仁。离俗隐居,而以作非上,臣不谓义。外使诸侯,内耗其国,伺其危险之陂⑥,以恐其主曰:“交非我不亲,怨非我不解。”而主乃信之,以国听之,卑主之名以显其身,毁国之厚以利其家,臣不谓智。此数物者,险世之说也,而先王之法所简⑦也。先王之法曰:“臣毋或⑧作威,毋或作利,从王之指;无或作恶,从王之路。”古者世治之民,奉公法,废私术,专意一行,具以待任。

【注释】

①质:这里用为抵押品或人质之意。

②镆铘:古代利剑名。《吕氏春秋·察今》:“不期乎镆铘。”这里泛指利剑。

③傅:《小尔雅》:“傅,近也。”《考工记·庐人》:“重欲傅人。”这里用为靠近、迫近之意。

④慼:通“戚”。《小黄门谯敏碑》:“寮朋亲慼,莫不失声。”《北海淳于长夏承碑》:“君之群慼,并时繁祉。”这里用为亲戚之意。

⑤倍:后作“背”。用为背弃,背叛之意。

⑥陂:《国语·越语》:“故滨于东海之陂。”《汉书·礼乐志》:“腾雨师,洒路陂。”这里用为边际、旁边之意。

⑦简:通“谏”。用为谏诤,直言规劝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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