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我开始自己并不喜欢的独自谋生
如今,我对这个世界已有足够了解,因而对任何事物都见怪不怪。但是直到现在,我仍然对自己小小年纪就遭人抛弃感到不平。我这样一个极具才华、观察力强、聪明热情、敏感机灵的孩子,遭受着肉体和精神双重痛苦的年轻人,居然没有人出来为他说一句话,这实在是咄咄怪事。但是真的没有一个人出来为我说句话,十岁那年,我就成了摩德斯通与格林伯公司里的一名童工了。
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位于黑衣修士区,挨着一条河流。那地方后来经过改建,现在已经完全变了样了。当年,这家公司就在一条狭窄的街道尽头的一座房子里。街道弯弯曲曲直通到河边,河边还有几级台阶,供人们上船下船之用。公司的房子又破又旧,有个自用的小码头,紧靠着河边,涨潮时到处是水,退潮时到处是污泥。房子里好像那里都有老鼠。房间里还安装着护墙板,不过,经过上百年的烟熏火燎,已经分辨不出它原来的颜色了。地板和楼梯都已经腐烂了。地下室里,成群的灰色大老鼠东奔西窜,吱吱乱叫。这里到处充满着腐烂和污垢。这里的一切,现在想起来,我也觉得不是多年前的景象,而是此时此刻眼前的情景。它们全都出现了,就像当年我浑身颤抖,跟着昆宁先生第一次走进这里的时候看到的一样。
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跟各种各样的人都有生意上的往来,不过主要还是给一些邮船供应葡萄酒和烈性酒。我现在已经想不起来这些船都开往什么地方了,不过我记得,其中有些是开往东印度群岛和西印度群岛的。我现在还记得,这种酒类买卖需要很多的空瓶子。于是就雇佣了一批大人和小孩,每天就着亮光检查这些瓶子,把破裂的都扔掉,把完整的洗刷干净,然后就装满酒,再贴上标签,塞上合适的软木塞,在软木塞上封上火漆,盖上印,干完这些之后,就把瓶子都装箱。这些活儿我都要干,而我就是雇来干这些活儿的童工之一。
把我也加上,我们一共是三四个人。我们干活的地方,就在公司那个破屋的一个角落里。昆宁先生要是高兴,他就站在账房里他那张凳子的最低的一根横档上,从桌子上面的窗子看着我。我很荣幸在独自谋生的第一天早上,童工中年纪最大的那个就奉命来教我怎样干活。他叫米克·沃克,身上系着一条破围裙,头上还戴一顶纸帽子。他告诉我说,他父亲是个船夫,曾经参加过伦敦市长的就职仪式,还是戴着黑色天鹅绒的帽子参加的。他还告诉我说,我们还有一个主要的伙伴,在给我介绍时,他叫粉白土豆,这个名字可真怪。后来我才知道,原来这个并不是他出生受洗礼时的名字,而是公司里的人给他取的绰号,因为他的脸色总是灰白的,像煮熟的土豆一样那样白。粉白的父亲是个运水的,还兼做消防队员,现在在一家大剧院干活。他家还有一个亲人——我想是他的妹妹吧——在剧院里扮演哑剧中的小鬼。
我沦落到这个圈子里了,把这些人与那些我朝夕为伴的人、还有我快乐童年时代的那些伙伴——不必说斯蒂福,特拉德,以及其他同学了——相比较,我觉得我想要成为博学多识、卓越优秀的人的梦想彻底破灭了。当时我真的彻底绝望了,因为我现在所处地位如此卑贱,我过去所学到的、所想象的、所喜爱的、那些让我浮想联翩的上进心等等,所有的一切正一天天、一点点离我远去,我那个时候内心所受的痛苦,还有对这一切的深刻记忆现在都无法言传。米克·沃克教完我之后,就离开了,我的眼泪立刻就流了下来,流进了洗瓶子的水里,我呜咽着,胸口有一道裂缝好像随时都要裂开一样。
账房的钟显示到了十二点半,大家都准备去吃午吃了。这时,昆宁先生敲敲账房的窗子,打个要我进去的手势。我进了账房,看到那里坐着一个大块头的中年人,穿着褐色外套、黑色紧身裤和黑鞋。他的头很大,油光光的,上面的头发比一个鸡蛋上没有多多少。我进去后他就把他那宽宽的大脸转向我。他衣衫破旧,却戴一条很显眼的硬假领。他拿着一个手杖,显得很神气,上面系了一对褪色的大穗子,他的外套上还挂了个单片眼镜——后来我发现这只是个饰物,因为他从不用它看什么东西,就算他想看,估计什么都看不见。
“这个,”昆宁先生指着我说,“就是他。”
“这,”那位陌生人说,他给我的最深的印象就是那种屈尊的语调,还有那种难以形容的上流人的神态,“就是科波菲尔少爷了。我希望你贵体安康,先生。”
我说我很好,也希望他很好。上天知道,我其实很不安,但我不愿在那个时候诉苦,所以我说我很好,也希望他很好。
“谢天谢地,”那陌生人说,“我很好。我收到摩德斯通先生的一封信,他在信中说,希望我能把我现在未住人的一部房屋当作——简言之,出租——简言之,”那陌生人笑了笑,好像是个知心人一样的继续说,“当作卧室——租给我此刻有幸结识的年轻的创业人——”那陌生人挥挥手,把下巴搁进他那硬衣领里。
“这是米考伯先生,”昆宁先生对我说。
“嗯!”陌生人说,“这只是我的姓氏。”
“米考伯先生,”昆宁先生说,“和摩德斯通先生是旧识。他给我们拉生意,只要他能拉到客户,我们就付他佣金,他收到了摩德斯通先生的信件,请他替你安排住处,他非常愿意让你当他的房客。”
“我的地址是,”米考伯先生说,“都会路,温泽巷。我——简言之,”米考伯先生又用那种好像知心人一样的语气说道,还带着那种上流人的神态——“我就住在那里。”
我向他鞠了一躬。
“我认为,”米考伯先生说,“你对这大都市的路况还不甚了解,要穿过这座现代巴比伦[古代东方巴比伦王国的首都,以奢华**靡著称。伦敦则有“现代巴比伦”之称。]的迷宫肯定会迷路——总之,”米考伯先生又一次亲切地说,“你可能会迷失方向——我很高兴今晚能来这里接你,并让认识一下最近的路线。”
我真心真意地谢了他。因为他竟愿意来接我,真是太热情了。
“几点,”米考伯先生说,“我可以——”
“八点左右。”昆宁先生说。
“大约八点,”米考伯先生说,“再见,昆宁先生。我不再打扰了。”
于是,他戴上帽子,夹着手杖,笔直地挺着身子,哼着曲子离开了账房。
就这样,我被昆宁先生正式雇佣了,在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做我力所能及的事,薪水嘛,我想是一星期六先令吧,反正记不清是六先令还是七先令了。我不能确定,我倾向于是六先令,要不就先是六先令,后来是七先令。他立刻付了我一星期的工资(我相信是他从自己口袋里掏的),我又从中拿出六便士给了白粉,请他晚上帮我把那箱子拿到温莎巷去——箱子虽说不重,但是我还扛不动。我又花了六便士买午饭,一张肉饼和街头水龙头里的水。我还在街上随便溜达一会,打发掉了用来吃饭的那一个小时。
晚上,米考伯先生在约定的时间来了。我洗了手和脸,表示对他的那种派头的尊敬,然后我们一起朝我们的住的地方走(我想,这时我能这么说了)。一路上,米考伯先生把街名、拐弯的住房式样都指给我,让我记住,这样明天早上我就不用那么费事地找路了。
到了他在温莎巷的住宅后(我看出,这住宅其实也和他一样寒酸,也一样地尽可能装体面),他就把我介绍给米考伯太太。米考伯太太很瘦,显得有点憔悴,看上去一点也不年轻了,她坐在客厅里(楼下没有什么像样的家具,窗帘总是拉着的,好挡住邻居的视线)给一个婴儿喂奶。这婴儿是一对双生子中的一个。我在这里可以说明一下,我到这家后,从没见过那对双生子不在米考伯太太怀里的时候,反正总有一个在吃奶。
还有两个孩子——米考伯少爷,大约四岁;米考伯小姐,大约三岁。家里还有一个皮肤很黑的年轻女仆,她喜欢哼鼻子。我来还不过半个小时,她就告诉我她是个“古儿”(意思是孤儿),从附近的圣路加贫民救济所里来的。这一家的家庭成员就这么多。我的卧室在后面的顶楼上,小小的房间被一种花纹的墙纸给覆盖了,我童稚的想象力只能把那花纹和蓝松饼联想在一起,屋里也是只有很少的几件家具。
“没结婚之前,”米考伯太太喘着气说,坐了下来说道,她带着双生子和另两个孩子带我上楼来看住处,“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时,我从没想到过,我会靠招收房客过活。可是米考伯先生遇到了困难,我不能只考虑个人的感受了。”
我说:“是的,夫人。”
“目前,米考伯先生的困难几乎要把人压垮了,”米考伯太太说,“我不知道他能不能度过这个难关,我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时,我从来不知道困难这词是什么意思可是生活的经历让我懂得了——正如爸爸常说的那样。”
我不敢肯定,我究竟是从她哪里知道米考伯先生做过海军军官,还是出于我的想象。我只知道,直到现在我仍然相信他一度当过海军,但不知道为什么。他现在只是为各种商户在城里拉顾客,但我恐怕他的收入很少,或者说几乎没有收入。
“如果米考伯先生的债主不肯给他时间,”米考伯太太说,“他们就得自食其果了。他们把这事办得越快越好。石头里面可榨不出血来,米考伯先生身上也榨不出钱来还账的,更别说付诉讼费了。”
可怜的米考伯太太!她说她曾经努力地尝试过,我一点也不怀疑她曾这样做过。临街的门上,中间一块大铜牌刻着:“米考伯夫人青年妇女宿舍”,可我从来没有见过任何青年妇女来这里住宿过,也没见过任何青年妇女来过或提出过这个要求,也没见过我们这里做过任何接待青年妇女的准备,甚至最低的标准也没有见过。我所看到的或者听到的来客全都是债主。他们好像在任何时候都来过,其中有的人还很凶。有一个一脸脏兮兮的人,我觉得他是个鞋匠,每天早上七点钟就站到走廊里,朝楼上的米考伯先生喊道:“下来!我知道你还没出门呢。快点还我们钱,行不行?别躲着,你知道,那太卑鄙了,我要是你就不会这么卑鄙。还我们钱,行不行?你要还我们钱,听见了吗?下来!”这样的辱骂也得不到回应,他就气得骂“骗子”、“强盗”,如果这样还得不到回应,他就走到街对面,冲着二楼窗子(他知道米考伯先生在那里)继续骂。这时,米考伯先生总会很难过,感到羞愧,以至(有一次,我从他太太的尖叫声中得知)有一次还用把刮胡子刀对着自己比划了一下。可是半个小时之后,他就会卖力地擦亮皮鞋,然后哼着曲子就出门了,那神气比平日还像个体面人。米考伯太太也同样具有这样的韧性。我曾亲眼看到,她在三点钟时被法庭下发的账单和诉讼账单给吓昏过去,可是四点钟的时候,她却高兴地吃着裹着面糊的炸羊排,喝着热过的麦酒(这些是当掉两个茶匙后买回的)。有一次,我提前在六点钟回家时,见她昏倒在火炉前(怀中还抱着双生子中的一个),头发披在脸上,原来法庭刚刚采取强行手段。可当天晚上,她还一边在厨房的灶上烤牛肉,一边给我讲她爸爸妈妈的故事呢,还告诉我好多他们过去的交往的事情。我从来没有见过像她那样乐观的人了。
在这个住宅里,我和这样的一家人一起度过了我闲余的时间。我的早餐是一便士的面包和一便士的牛奶,我还把另一小片面包和另一小块干酪放在一个的碗橱的一个固定的地方,留着晚上回家当晚餐。这在我那六或七先令里算是一笔很大的开支了。我对此心里有数;我整天就待在公司里,整整一星期就靠那笔钱养活自己。从周一的早晨直到周六的夜晚,我想不起来有谁给过我任何忠告、意见、鼓励、安慰、帮助或支持,直到我想到进天堂我也想不起来。
我是那么年轻、那么幼稚、那么缺乏能力——我怎么能不这样呢?——还不了解自己的全部生活的重担,因此每天早晨去摩德斯通和格林伯公司时,路过点心铺门口,看见摆着的半价出售的陈糕点时,我往往就克制不住自己,花掉了本该买午餐的钱。这么一来,我要不就不吃午餐了,要不就买个小面包卷或一小块布丁充饥。我记得公司附近有两家布丁铺,我常常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光顾这两家店铺。其中有一家在圣马丁教堂不远处的一条死胡同里一一在教堂后面——现在都被拆掉了。这家铺子的布丁里面有小葡萄干,味道很特别,就是价格比较贵点,一块两便士的布丁还没有一块一便士的普通布丁大。另一家只卖普通布丁,在斯特兰大街上——那一片后来经过改建了。这家卖的布丁块儿大、分量足、比较松软,颜色有点灰白,几颗大葡萄干零星地分布在里面。每天我们吃中饭的时间,布丁正好出炉,热烘烘的,我那个时候的大多数日子都靠这个过活。每当我想要吃得正式而又丰盛一点的时候,我就买一根调味极浓的干熏肠和一便士的面包,或者花四便士从小饭馆里买一盘炖牛肉,要不就在我们公司对面的一家叫狮子或者狮子什么的老酒馆里,买上一盘面包加干酪和一杯啤酒。有一次,我记得我用报纸包着的面包(是早晨从家里带来的),夹在腋下,到朱瑞街[伦敦西区一条街,曾以剧院集中著称。]附近一家著名的专卖浓汁炖牛肉的牛肉馆里,叫了那么一“小碟”这种美味,就着面包吃了。当时,像我这样一个小孩,独自一人跑进去吃牛肉,我也不知道堂倌是怎么看我的。不过,在我吃着我的美味时,他一直盯着我,还把另一个堂倌叫过来看我,他的那副模样,我到现在还记得一清二楚目。我还给了他半个便士的小费,不过当时心里希望他不收才好。
我记得,我们还有半个小时吃茶点的时间。如果我还有足够的钱,我就买半品脱煮好的现成咖啡和一片涂上奶油的面包。要是没钱了,我就去弗利特街[伦敦中部一条街,以报馆集中著称,常用来喻指英国新闻界。]一家野味店看看,要不就一直走到科文特加登市场[伦敦一广场,曾为伦敦主要的水果、花卉、蔬菜市场。],去仔细瞧瞧菠萝。我也很喜欢在阿德尔菲[伦敦一地区,临泰晤士河,有“地下城”之称。]一带溜达,因为那里很神秘,到处都是阴暗的拱顶。现在我还能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晚上,我一个拱顶底下出来,来到一家临河的小酒馆门前,那里有块空地,几个卸煤的工人正在那儿跳舞。我就坐在一张长凳上,看着他们跳舞,只是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想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