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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章 三十四号和二十七号(第1页)

第十五章三十四号和二十七号

邓蒂斯受尽了那些被遗忘的囚徒在黑牢里所受的各种各样的痛苦。他最初很高傲,——那是希望和自知无罪的一种自然的结果,然后他开始怀疑起他自己的冤枉来,——这种怀疑多少证实了堡长相信他是精神错乱的这个意见,然后他从高傲的顶上一交跌下来,——他开始恳求,还没有向上帝恳求,而是向人恳求。这个不幸的人,他本该一开始便寻求主的庇佑的,却只到其他一切希望都灭绝了以后才寄希望于上帝。

邓蒂斯那时恳求把他从现在的这间黑牢里调到另外一间,——因为一次调动,不论是多么不利,总还是一个转变,可以使他发泄一点烦闷。他请求允许他散步,给他一点书和手工。什么都没有准,那没有关系,他还是照样的要求。他努力使自己和他那新来的狱卒讲话,虽然他可能比以前的那个更沉默寡言,但是,对一个人讲话,即使是哑巴,也总还有一点味道。邓蒂斯讲话的用意是要听听他自己的声音,他也曾尝试独自讲话,但他自己的声音吓了他一跳。在入狱以前,每当邓蒂斯想到那些犯人聚集在一起,有贼,有流浪汉,有杀人的凶犯,心中便不禁要作呕。现在他希望和他们在一起,以便除了那不和他讲话的狱卒以外,还可以看到一些其他的面孔,他羡慕那些穿着囚衣,系着铁链,肩上钉着记号的苦工。充当苦工的囚徒能呼吸到外面新鲜的空气,又能互相见面,他们是非常幸福的。

一天,他哀求狱卒为他找一个伙伴,无论是谁,哪怕这个伙伴是他曾听人提起过的那个疯长老也好。狱卒虽然粗暴,但终究还是有点人性的。他的脸上虽然铁板无情,但在内心深处,常常还对这个不幸的年轻人抱有几分同情,因为他的囚禁生活也实在太艰难了。他把三十四号的请求转告给监狱长,可是后者谨慎得像一个政治家似的,认为邓蒂斯是想要煽动其他犯人,酝酿某个阴谋,然后寻找某个朋友帮忙来潜逃,于是他拒绝了。邓蒂斯求遍了所有可求的人,但一无所获。他转而祈求上帝了,正如我们说过了,这种事迟早会到来的。

所有那些久已忘记的敬神之念都回来了。他记起了他母亲所教他的祷告,并在那些祷告里发现了一种他以前一向所不知道的意义。因为在境遇顺利的时候,祷告似乎只是字语的堆积,直到有一天,灾祸来向那不幸的受难者说明,他祈求上苍怜悯的话,是多么的崇高!他祷告,不是热诚地祷告,而是忿怒地祷告。他大声祷告,他已不再怕听他自己的声音了。然后他陷入于一种神志昏迷恍惚的状态。他看到上帝在倾听他所说的每一个字。他把他一生的行动都献到万能的主的前面,诉说他所愿意完成的种种工作,并在每一次祷告的结尾引用这一句向上帝请求时所常用而向人请求时更常用的话,“请宽恕我们的罪恶,象我们宽恕那些负罪于我们的人一样。”但虽然作了这种最诚恳的祷告,邓蒂斯却依旧还是一个囚徒。

然后,一种阴郁的情绪充满了他的心头。他很单纯,又没有受过什么教育,所以,在他那孤独的黑牢里,凭他自己的那一些思想,他无法重新构筑起那些逝去的世纪,复活那些消灭了的民族,重建那些被想象渲染得如此广大宏伟,象在马丁的名画里那样被天火所烛照,而已在我们眼前消逝了的古代城市。他无法做到这一步,他过去的生命是这样的短暂,目前的是这样的阴郁,未来的是这样的朦胧。十九年的光去烛照那无穷尽的黑暗是太微弱了!他没有消闷解愁的方法。他那充沛的精神,本来可以借追溯往事来活动活动的,现在却被囚禁了起来,象一只被关在笼子里的鹰一样。他只抓住一个念头,——就是他的幸福,那被空前的劫运所不明不白地毁灭了的幸福。他把这个念头想了又想,然后,象但丁的地狱里的乌哥里诺吞下罗格大主教的头颅骨似的把它囫囵吞了下去。

刻苦自制以后接着就来了狂怒。邓蒂斯把他自己的身体去撞监狱的墙壁,口里大喊着渎神的咒骂,以致他的狱卒恐怖地望而却步。他把他的愤怒转嫁到他周围的一切,尤其是泄怒于他自己,泄怒于那来惹恼他的最微细的东西,——一粒沙,一茎草,或一丝气,然后,维尔福给他看的那封告密信在他的脑海里重新浮现出来,一行一行似乎是用火红的字母写在墙上。他对自己说,把他投入到这种无限痛苦的深渊里的,是人的仇恨而不是天的报应。他用他所能想象得出的种种最可怕的毒刑来惩罚这些不明的迫害者,但觉得一切毒刑都不够厉害,因为在毒刑以后接着就来了死,而死以后,即使不是安息,至少也是近于安息的那种麻木状态。

由于老是想着死就是安息,由于想发明比死更残酷的刑罚,他就开始想到自杀。真不幸,处于痛苦中的他竟又扯上了这种念头!自杀之念就象是那些死海,肉眼看来似乎很波平浪静;但假如轻率地冒险投入它的怀抱,就会发现自己被陷在一个泥沼里,愈陷愈深地被吞进去。只要一经陷入,除非上帝的保护之手把他从那里拔出来,否则就一切都完了,他的挣扎只是加速他的毁灭而已。但是,这种心灵上的惨境却没有先前的受苦和此后的惩罚那样可怕。这也是一种慰藉,这种慰藉犹如使人只看见深渊张开的大口,而不知底下却是一片黑暗。

爱德蒙从这个念头上得了一些安慰。当死神似乎快要进来的时候,他一切的忧愁,一切的痛苦,以及伴随着忧愁痛苦而来的那一连串妖魔鬼怪都从他的地牢里逃了出去。邓蒂斯平静地回顾他过去的生活,恐怖地瞻仰他的未来,就选择了那条似乎可以给他作一个避难所的中间的路线。

“有的时候,”他说,“在我的航程中,当我还是自由自在,身强力壮,指挥着别人的时候,我也曾见过天空突然阴暗,海洋暴怒地吐着白沫,浪头汹涌而起,象一只用翅膀遮空而来的大怪鸟似的。那时,我觉得我的船只是一个不起作用的藏身处,象是巨人手中的一根羽毛,在大风暴之前颤抖着,震**着。不久,浪潮的怒吼和尖利的岩石向我宣布死快要临头了,那时,死很使我恐怖,于是我用了一个男子汉和一个水手的全部技术和智慧与万能的主抗争。我所以这样做,因为那时我很幸福,因为回到生命也就是回到欢乐,因为我不允许那样的死,不愿意那样的死,因为长眠在岩石和海藻所筑成的**这种景象似乎很可怕,因为我不愿意象我这样一个上帝用照他自己的模样创造出来的人给海鸥和大鸦作食粮。但现在不同了。我已经丧失了使我留恋于生命的一切,死神在向我微笑,邀我去长眠。我是自愿死的。我是精疲力尽而死的。就好象在那几天晚上,我绕着这个地牢踱了三千遍以后带着绝望和忿怒睡去一样。”

一有了这个想法,他就比较泰然自若了。他尽力把他的卧榻整理好,只吃极少的东西,睡极少的时间,而发觉这样生活也很可支持,因为他觉得他能愉快地把生存抛开,象抛掉一件破旧的衣服一样。他有两种方法可以死,——一是用他的手帕挂在窗口的栅栏上吊死,一是绝食饿死,但前面这个计划使他感到丢脸。邓蒂斯一向厌恶海盗,海盗被擒以后是在帆桁上吊死的,他不愿意采用这种似乎不光荣的死法。他决定采取第二种办法,当天就开始执行他的决心。入狱以来差不多已过去四年了,在第二年的末尾,他又忘了计算日期,因为从那时起他觉得巡察已舍弃了他。

邓蒂斯说:“我想死”,并自选了寻死的方式,由于怕自己改变主意,他发了一个必死的誓。他想道,如果狱卒早晚两次把饭拿来的时候,我就倒出窗外,就算已经吃过了。

他履行了他的誓言。每天两次,他把食物从露出一方天空的铁窗栏上倒出去。起初他还高高兴兴的,继而有些犹豫,最后就带着遗憾了。他必须想到自己所立下的誓言才有力量继续执行他那可怕的计划。饥饿美化了这些一度曾这样使人恶心,这样刺眼和这样触鼻的食物。有时,他能把盛菜的盘子几小时地端在手上,直愣愣地望着一块腐肉或是一块臭鱼,还有发霉的黑面包。神秘的生存本能还在他的身上抗争着,并且不时地动摇他的决心。此时,他觉得地牢不再那么阴森可怕了,他也未必无路可走。他还年轻,还不到二十五岁,尚有将近五十年好活,换句话说,还有双倍的日子可过。在这足够漫长的岁月里,可能会发生许多事情来冲破大门,推倒伊夫堡的围墙,还他自由!他本来自愿做丹达露斯,自动拒绝进饮食,但想到这里,他就把食物举到唇边;但他又想起了他的誓言,他天性高尚,深怕打破誓言会有损人格。于是,他坚毅而无情地消耗着所余的生命。直到终于有一天,他再也无力爬起来把狱卒端来的晚餐扔出窗洞之外了。

次日,他已经看不清东西,几乎也听不见什么了。狱卒以为他得了重病,而爱德蒙只求早点死去。

那一天就这样过去了。爱德蒙觉得精神渐渐恍惚,胃里面象被牙齿在咬那样的剧痛已经停止,口渴也已经减轻,一闭上眼睛,他就看见眼前万道光芒乱舞,象是无数流星在暗空里游戏似的。这就是那个秘密之国所谓“死”的曙光!

约莫在晚上九点钟的时候,爱德蒙突然听到靠他所睡的这一面墙上发出一种空洞的声音。

牢狱里住着这么多讨厌的动物,以致它们的响声通常都不会吵醒他。可是现在,不知究竟是因为绝食使他的感官更灵敏了呢,还是因为那声音的确比平常的响,抑或是因为在那弥留之际,一切都有了它新的意义,总之,爱德蒙抬起头来倾听。这是一种不断的搔爬声,象是一只巨爪,或一颗强有力的大牙齿,或某种铁器在啮石头似的。

虽然已很衰弱,这位青年人的脑子里却立刻闪出了那个一切犯人都时刻难忘的念头,——自由!他觉得,似乎上苍终于悯念到他,所以派这个声音来警告他悬崖勒马。或许是那些他所挚爱,所时刻不忘的人之中,有一个也在想念着他,正在努力缩短那分隔他们的距离。

不,不!他无疑地是上当了,这只是那些翱翔在死之国门前的幻梦之一而已。

几小时后,声音又传来了,而且更响更近了。爱德蒙已经对这种劳作很感兴趣,它可以与他做伴。但突然间,狱卒进来了。

几乎在一个星期之前,他已下定决心去死。四天前,他开始执行这个计划。在此期间,邓蒂斯对这个人没有说过一句话。当狱卒向他说话,问他觉得得了什么病时,他也不答不理。当狱卒仔细端详他时,他就把脸转到靠墙的一边。但现在狱卒或许会听到这种声音,要是一查究,或许会永远打断这种声音,就此把在他临终时来安慰他的那一线希望毁了。

狱卒带早饭来了。邓蒂斯在**支起身子,唠唠叨叨得说个不停,尽找话题讲,什么他端来的饭菜质量太差啦,地牢里冷得难受啦,叽里咕噜,怨天怨地,借此叫得更响,让狱卒听得不耐烦了。后者正巧在当天为患病的犯人申请到一份汤、一份新鲜的面包,并且已经给他带来了。

幸而他以为邓蒂斯神志迷糊,是在呓语。他把食物放在通常放惯了的一张破旧的跛桌上,然后就退了出去。

爱德蒙自由了,他又惊喜地倾听起来。声响变得异常清晰了,现在,年轻人可以毫不费劲便能听清楚。

“无可怀疑的了,”他想,“一定是有一个犯人在努力求得他的自由。噢,假如我和他在一起,可以帮他多少忙呀!”

突然间,在这个这样惯于遭遇祸患,简直不懂希望为何物的头脑里,那希望的曙光又被一片阴云所遮黑了。他想到,这种声音说不定是堡长吩咐工人修理隔壁那间黑牢所发出来的。

要确定这一点倒很容易,但他怎么能冒险问人呢?要引起狱卒注意那声音并不难,而只要注意他听声音时的表情就可得到答案,但用这种方法,不就会因一时的满足而竟出卖了宝贵的希望吗?不幸,爱德蒙的头脑还是这样的衰弱,以致他不能把他的思想集中起来专想一个问题。

他知道,只有一个方法可以使他的判断力恢复清醒。他把眼光转到狱卒给他拿来的那盆汤上,站起来踉踉跄跄地走过去,带着说不出的舒服之感喝干了它,然后他又克制自己不吃太多。因为他曾听人说过,破了船被救起的人常因心急吞了太多的食物而致死。爱德蒙把那快要送进嘴里的面包放回到桌子上,回到他的**,他不再希望死了。他不久就觉得他的脑力又已集中,他能够思想了,于是就用他的理智来加强他的思想。他对自己说:“我必定得把这件事试验出来,但必须不妨碍别人。假如这是一个工人,我只要敲敲墙壁,他就会停止工作,来查究是谁敲墙,为什么要敲墙,但他的工作是堡长批准了的,所以不久就会重新做事。假如,反过来讲,这是一个犯人,那我所发出的声音就会吓倒他,他会停止工作,非到他认为每一个人都已睡着以后不会再动手。”

爱德蒙第二次起身,但这一次他的腿不抖了,眼前也不再有雾了。他走到黑牢的一角,挖下一块因受了潮而松动的石片,拿来敲击那墙壁上声音听得最清楚的地方。他敲了三下,第一下敲下去,那声音就停止了,象是耍魔术似的。

爱德蒙以全部身心倾听着。一小时过去了,两小时过去了,墙上听不到什么声音——一切都静静的。爱德蒙充满了希望。他吃了几口面包,喝下几口水,他天生体质强健,现在体力已差不多恢复到以往那样了。这一天就在极端寂静中度过;夜来了,可也没有带着那声音同来。“这是一个犯人,”爱德蒙高兴地说。从此,他的头脑开始发热了,由于他精神振奋,他又恢复了旺盛的生命力。这一夜又在打不破的寂静中度过。爱德蒙不曾合一合眼。

早晨,狱卒端着饭菜进来。爱德蒙已经把昨天的饭菜吃得精光,又把新的一扫而空。他焦急地探听声音,在他的斗室里转了又转,摇摇窗洞上的铁栅,活动活动他的四肢,使它们恢复敏捷有力,准备应付或将降临的事变。每过一会儿,他就听听声音有没有再来,渐渐地对那个犯人的审慎感到不耐烦起来,而那个犯人却猜不到打扰他的原来也是一个象他自己那样切望着自由的囚徒。

三天过去了,要命的七十二个钟头,是一分钟一分钟的数过去的呀!

最后,有一天晚上,正当狱卒来作了他最后一次的查看以后,当邓蒂斯第一百次把他的耳朵贴到墙上去的时候,他仿佛听到石块之间有一种几乎察觉不出的动作。他缩身离开墙,在他的斗室里踱来踱去,以便集中思想,然后又把他的耳朵贴到老地方去。

不用怀疑,那一边一定在做一件什么事,而犯人已发觉了危险,已比以前更小心地在继续他的工作,已用凿子代替了铁杆。

在这个发现鼓舞之下,爱德蒙决心要帮助那个不屈不挠的劳动者。他第一步是搬开他的床,因为据他看来,那工作是在床后面那个方向进行着的。他用眼睛搜索有什么东西可以用来穿透墙壁,挖掘水泥,以便搬开一块石头。

他什么都没有看到。他没有小刀或尖利的器具,只有他窗上的栅栏是铁做的,但它是那样结实,他已领教过多次了。他的全部家具包括一张床,一把椅子,一张桌子,一只提桶和一个瓦壶。**有铁档子,但却是旋紧在木架子上的,要有一只螺丝刀才能把它们取下来。桌子和椅子上没有可用之物,提桶是有柄的,但那柄已经被拆掉。剩下的只有一种来源了,就是把瓦壶打破,挑一块锋利的碎片来挖墙。他让瓦壶掉到地上,碎成片片。他把两三块最锋利的藏到**,其余的留在地上。打破瓦壶是一件极其自然的小意外,绝不会引起疑心的。他有整夜的时间可以工作,但在黑暗之中,他做不了多少事,他不久就觉得他的工具已碰上了某种坚硬的东西。他把床推回去,等待天亮。一有了希望,忍耐心也跟着回来了。

他整夜都听着那个隐蔽的工作者,那个人在继续开他的路。白天来了,狱卒也进来了。邓蒂斯告诉他,说他在喝水的时候把瓦壶从手里滑跌了下去,狱卒一边埋怨一边又给他去另外拿一个,也懒得去打扫那些打烂的碎片。他很快的就回来了,叮嘱犯人以后要小心,就走了。

邓蒂斯欢喜地听到钥匙在锁眼里格勒地一转。他一直听到脚步声完全寂灭,然后,急忙拉开他的床,凭着穿进他的地牢里来的那一点微弱的光线,看出昨天晚上他原来是在攻石头而不是在挖除石头四边的石灰。由于牢内潮湿,石灰一碰就碎。他很高兴地看到它竟会自己剥落,——当然,只是一些碎片,但在半小时以后,他已刮下了满满一把。一位数学家大概算得出,这样挖下去,在两年之内,假如不计那些石头,就可以掘成一条二十呎长,二呎宽的地道。犯人自怨自艾,责备自己不曾把那些在祷告和绝望中度过的光阴用到这上面来。在六年——据他算来,已有这么久了——的囚禁期中,还有什么事完成不了呢?

邓蒂斯接连工作了三天,以最大的小心挖掘水泥,使石头暴露出来。墙壁是用碎石筑成的,为了使它更其坚固,还用粗糙不平的大石嵌住其间的空隙。他所挖到的就是这些大石之一,他必须把它从石窝里挖出来。他勉强用他的指甲去挖,但指甲太软了;至于那瓦壶的碎片,嵌进石缝里一撬就碎了,经过一小时白费气力的辛苦以后,他住手了。难道他就此一开头就停止,只是一事不做地等着,等他那疲倦而或许有工具的邻居来完成一切吗?一个想法突然窜入他的脑子里,他微笑起来,额头上的汗也干了。

狱卒给邓蒂斯拿汤来的时候,总是盛在一只铁的平底锅里的。这只平底锅还盛着另一个犯人的汤,——因为邓蒂斯曾注意到,它有时是很满的,有时则是半空的,这得看狱卒是先送给他还是先送给他的同伴而定。这只平底锅的柄是铁的,邓蒂斯情愿以他十年的生命来和它交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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