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派小说网

北派小说网>冤案典故 > 验身知冤(第1页)

验身知冤(第1页)

验身知冤

【原文】

邓文原字善之,钱塘人,历官佥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使。吴兴民夜归,巡逻者执之,系亭下。其人遁去,有追及之者,刺其胁,仆地。明旦,家人得之以归,比死,其兄问杀汝者何如人,曰:“白帽、青衣、长身者也。”其兄诉于官,有司问直初更者曰张福儿,执之,使服焉。械系三年,文原录之曰:“福儿人不满六尺,未见其长也;刃伤右胁,而福儿素用左手,伤宜在左,何右伤也!”鞫之,果得真杀人者。

《元史》

【译文】

邓文原,字善之,钱塘县人,曾任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使。吴兴地区有一个人夜里回家,被巡逻的人抓起来,绑在值夜的驿亭下。这人设法逃走,有人追上了他,用剑刺中他的腋下,他倒在地上。第二天早晨,他的家人找到他把他抬回家,临死之前,他的兄长问他是什么人杀害他,他答道:“是一个戴着白帽子、穿着青衣服、个子很高的人。”他的兄长到官府申诉,官吏了解到初更值勤的人叫张福儿,就把他抓起来,迫使他服罪。关押了三年后,邓文原复审此案,说:“张福儿身高不满六尺,不符合身高的特征;刀伤在右边腋下,而张福儿平时用左手拿刀,刀伤应该在左边,怎么会伤了他的右腋!”于是进一步详审此案,果然抓到了真正的杀人凶手。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