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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长族灭之案(第1页)

李善长族灭之案

【原文】

初,胡惟庸之狱,株连党与万馀。群臣请究问李善长及陆仲亨等交通状,上曰:“朕初起兵时,善长来谒军门,以为复见天日。是时朕年二十七,善长年四十一,所言多合朕意,遂掌书计,赞计画。功成,爵以上公,以女与其子。仲亨年十七,父母兄弟俱亡,恐为乱兵掠,持一斗麦藏子草间。朕见之,遂来从朕,以功封侯。此皆吾初起时股肱心膂也,其勿复言!”以故惟庸诛后,仍命善长理台事,而仲亨等亦寻出镇。

十八年,有人告李存义父子实惟庸党者,诏“免死,安置崇明,”善长不谢,上衔之。十九年,通倭事觉,上族林贤。二十一年,蓝玉征沙漠,获封绩,善长不以奏,上益疑之。而善长年逾七十,耄不检下,尝欲营第,就侯国公汤和假卫卒三百人,和密以闻。

是年四月,京民坐罪应徙边者,善长数请免其私亲丁斌等。上怒,按斌。斌故给事惟庸家,因言存义等往时交通惟庸状。命逮存义父子鞫之,词连善长,云:“惟庸有反谋,使存义阴说善长,善长惊,叱曰:‘尔言何为者?审尔,九族将灭。,已,又使善长故人杨文裕说之,云‘事成当以淮西地封为王。’善长惊,不许,然颇心动。惟庸乃自往说,善长犹不许。久之,惟庸复遣存义进说,善长叹曰:‘吾老矣。吾死,汝等自为之’。”又有以善长匿封绩事告者。于是御史交章劾善长,而善长奴卢仲谦,亦告善长与惟庸通赂遗,交私语。狱具,上谓“善长元勋国戚,知逆谋不发,狐疑观望怀两端,大逆不道。”会有言星变,其占当移大臣,上意遂决。乙卯,赐太师韩国公李善长死,时年七十七,并其妻、女、弟、侄家口七十余人皆坐族。

《明通鉴·纪十·太祖洪武二十三年》

【译文】

起初,胡惟庸的案子,牵连到同党的人一万多。众多大臣要求深入追究李善长与陆仲亨等同胡惟庸交往、勾结的情况,皇上说:“我开始发兵起义时,李善长到军营之门来晋见我,认为是又见到了太阳一般的大恩人。当时我二十七岁,善长四十一岁,讲述的大多符合我的意愿,于是让他职掌文字与筹算,帮助计虑、谋画。功业成就后,封给他上公的爵位,把我女儿许配给他儿子。仲亨当时十七岁,父母与兄弟都已去世,因担心被散乱士兵掳掠,携着一斗麦子藏在草丛里。我发现了他,从此就跟随了我,因为立了大功封上了侯爵。这些都是我刚起事时的左膀右臂、心腹干将,请不要再多说了!”所以胡惟庸被杀后,还是任命李善长管理御史台事务,而且陆仲亨等也随后出任地方长官。

洪武十八年1385,有人告发李善长的弟弟李存义父子确实是胡惟庸同党的人,皇上下诏“免于处死,贬谪安放到崇明”,但李善长没感谢,皇上为此怀恨。十九年1386,勾通倭寇的事被发觉,皇上族灭了林贤。二十一年1388,蓝玉出征沙漠地区,抓到了当初胡惟庸私下派去勾通外敌的元代大臣封绩,李善长没有把它奏报,皇上更加怀疑。而且李善长年过七十,年老而不能管教下属,曾想建造房屋,向侯国公汤和私借卫士三百人,汤和秘密报告了皇上。

洪武二十三年1390四月,京城百姓中有因犯罪而要流放到边远地区去服劳役的,李善长多次请求宽免他自己的亲属丁斌等。皇上发怒,审问丁斌。丁斌原先曾在胡惟庸家中供职,就说了李存义等以前与胡惟庸交往的情况。于是下令逮捕李存义父子审问他们,言词牵连到李善长,说:“胡惟庸有谋反意图,派李存义暗地里游说李善长,李善长震惊,大声呵斥说:‘你说什么呢?查出你来,将要灭掉九族的’。”过后,又让李善长旧友杨文裕劝他,说‘事情要是成功,就拿淮西之地封你为王。’李善长震惊,不同意,但很是动心。胡惟庸就自己去劝说,李善长还是不赞同。多时以后,胡惟庸又派李存义进谏游说,李善长叹气道:‘我老了。我死后,你们好自为之’。”又有人把李善长隐瞒封绩的事情上告,于是御史们交互上奏弹劾善长,而且李善长的奴仆卢仲谦也控告李善长与胡惟庸互通贿赂之物,相互勾结,私下密谋。审结定案时,皇上认为“李善长身为功臣、皇家亲戚,知道叛逆阴谋不告发,多疑不断、左右观望,罪大恶极。”适逢有人说星象灾变,占卜的结论是将要撒掉大臣,于是皇上下了决断。五月二十三日,命令太师韩国公李善长自尽,当时年纪七十七岁,连同他的妻子、女儿、弟弟、侄子家人七十多人都被诛灭。

淮西官僚集团是朱元璋挫败群雄、开创帝业的核心力量,但明朝建立后,他们却恃功傲物,强劲难驭。李善长是其中心人物,曾受封为开国功臣第一。但为了维护皇权,朱元璋对淮西官僚集团坚决地予以镇压,连李善长也未能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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