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讳辩】
愈与李贺书,劝贺举1进士。贺举进士有名,与贺争名者毁之。曰:“贺父名晋肃,贺不举进士为是,劝之举者为非。”听者不察2也,和而唱之,同然一辞。皇甫湜曰:“若不明白,子与贺且得罪3”。愈日,“然”。
《律》4曰:“二名不偏讳5。”释之者曰:“谓若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6是也”。《律》曰:“不讳嫌名7。”释之者曰:“谓若‘禹’与‘雨’,‘邱’与‘苉’类是也。”今贺父名晋肃,贺举进士,为犯二名律乎?为犯嫌名律乎?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
夫讳始于何时,作法制以教天下者,非周公孔子欤?周公作诗不讳,孔子不偏讳二名,《春秋》不讥不讳嫌名。康王剑钊之孙,实为昭王。曾参之父名皙,曾子不讳“昔”。周之时有“骐期”,汉之时有“杜度”,此其子宜如何讳,将讳其嫌,遂讳其姓乎?将不讳其嫌者乎?
汉讳武帝名“彻”为“通”,不闻又讳“车辙”之“辙”为某字也。讳吕后名“雉”为“野鸡”,不闻又讳“治天下”之“治”为某字也。今上章及诏,不闻讳“浒、势、秉、机”8也。惟宦官宫妾,乃不敢言“谕”9及“机”,以为触犯。士君子言语行事,宜何所法守也?
今考之于经,质之于律,稽之以国家之典,贺举进士为可邪?为不可邪?凡事父母得如曾参,可以无讥矣。作人得如周公、孔子,亦可以止矣。今世之士,不务行曾参、周公、孔子之行,而讳亲之名,则务胜于曾参、周公、孔子,亦见其惑10也。夫周公、孔子、曾参,卒不可胜。胜周公、孔子、曾参,乃比于11宦者宫妾。则是宦者宫妾之孝于其亲,贤于周公、孔子、曾参者邪?
1举:考取。
2察:仔细辨别。
3得罪:遭致罪罚、谴责。
4《律》:《唐律》,当代邢典总称。
5二名不偏讳:语出《礼记·曲礼》。意即当君主或尊长是双字名,只言及其中一个字时,不用避讳。
6言‘征’不称‘在’,言‘在’不称‘征’:《礼记·檀弓下》记载,孔子母亲名“征在”,孔子单说“征”时不同时说“在”,单说“在”时不同时说“征”。
7不讳嫌名:语出《礼记·曲礼上》,意即不避讳与君主或尊长名字同音的字。
8“浒、势、秉、机”:唐太祖(唐高祖李渊的祖父,追谥太祖)李虎,“虎”与“浒”同音。唐世祖(李渊的父亲,追谥世祖)李昞,“昞”与“秉”同音。唐太宗李世民,“世”与“势”同音。唐玄宗李隆基,“基”与“饥”同音。
9谕:唐代宗李豫的“豫”与“谕”同音。只有内监和宫女才比嫌名之讳。
10惑:不解、不明智。
11乃比于:将自己与…等同。
这一篇《讳辩》是韩愈非常有名的文章,我们先来看看文章的大体内容:我给李贺写了一封信,勉励他去考进士。李贺参加进士考试,由于他非常有才能,所以就有人出来说他的坏话,说:“由于李贺的老爸名字叫做叫晋肃,所以由于避讳的原因,那李贺就不能参加进士考试了,而那些劝告他去考的人是错误的。”那些听到这种观点的人不由分说,都赞成这种说法。有一天皇甫湜来跟我说:“要是不说清楚这件事的话,你们两个人都可能因此而获罪。”我回答说:“你说的也是。”现在我们来看看,李贺的老爸名字叫做晋肃,那么李贺去参加进士考试,是违背了二名律呢,还是违背了嫌名律呢?父名晋肃,儿子不可以考进士,那么倘若父亲名仁,儿子就不能做人了吗?而法律规定两个字组成名的,不单讳一个字,例如孔子的母亲名“征在”,假使说了“征”,就不说“在”;说了“在”,就不说“征”。法律上还规定:“不讳同音的字。”如“禹”与“雨”,“丘”与“”,不必避讳。引用法律条文为据,联系李贺之事,便势如破竹,“晋”、“进”,不偏讳,同音不讳,李贺举进士,合法。作者接着说?大凡服侍父母能像曾参那样,可以免遭非议了;做人能像周公、孔子,也可以达到顶点了。而现在的读书人,不努力学周公、孔子的行事,却要在讳亲人的名字上,去超越周公、孔子,真是太糊涂了。周公、孔子、曾参,毕竟是无法超过的,超越了周公、孔子、曾参,而去向宦官、宫女看齐,那么岂非宦官、宫女对亲人的孝顺,比周公、孔子、曾参还要好得多了吗?作出假设:“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得为人乎?”根据逻辑进行推理,必定得出,儿子不得做人的荒谬结论。这一归谬法的运用,使论敌谬说的荒唐可笑暴露无遗。语中包含李贺举进士合情、合理之意,当时这是文章中比较明显的意思,这篇文章也是对当时一种比较错误的观点的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