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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制定自己的标准说辞(第1页)

第九章制定自己的标准说辞

怎样编造“标准说辞”

编造“标准说法”是一件人人做得到的事,你别以为它有多难。你更不要误以为自己文笔不好,所以写不出“标准说法”。

(1)先写出来再说。

只要动笔把你要说的话先写出来,透过这种“写”的过程,原是在你脑里如一片轻雾般抓不到头尾的东西,就能被整理出一个头绪来。

(2)把初稿再三看过,听听别人的意见或是参考有关的书籍,将它做适度的修正。

(3)练习。

※发出声音,读读看。

※利用录音机,听听看。

实地使用。

在访问顾客之前,先预习一次,然后实地使用看看。再修正。

实地使用之后,对下列事项加以检查:※哪些地方不妥?

※能不能改得更好?

※顾客的反应如何?

一、几种不同的经营观念

推销观念的产生和发展,不是偶然和孤立的,它与企业的经营观念密不可分,实际上是企业经营观念在推销领域的具体体现。因此,要准确地把握推销的观念,首先就要对企业的经营观念有个全面透彻的了解。

在企业经营的发展史上,经营观念曾几经变迁,出现过几种不同的观念。

在工商企业发展的早期,当时因社会生产力水平较低,人们的收入水平也较有限,因此,企业普遍认为只要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价格比较便宜的产品,就一定能实现企业的目标。故它们普遍奉行生产观念,即集中力量扩大生产规模,以生产足够量的便宜产品,且生产什么就卖什么,对消费者的具体需求,基本上不加理会。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供需之间的差距不断缩小,这种只顾生产不顾消费的观念逐渐变得不合时宜,一些先进的管理人员开始改变了看法,认为消费者欢迎的是那些质量优良、价格公道的产品。于是他们提出了一种新的观念,即企业要集中力量提高技术水平,以向消费者供应质优价廉的产品,此即著名的产品观念。

当社会开始由供不应求转为供求趋于平衡,在某些方面供应甚至已超过了需求的情况下,企业家们的看法又有了进展。他们认为,消费者一般都不购买非必需的产品,但企业若搞好推销活动,消费者就有可能购买更多。这样,推销观念应运而生,它强调企业不能只抓生产,而要加强推销工作,要把推销工作放在企业经营的中心地位。

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市场形势先后发生了剧烈的变化,逐渐由供不应求,卖方处于主动地位的卖方市场,转变为供大于求,买方处于主动地位的买方市场。这时,产品能否销售出去,不仅要看企业产品的质量及推销活动的状况,关键在于产品是否与消费者的需求相适应,是否能满足消费者的某种需要。在这一新形势下,企业的管理人员的经营观念发生了深刻的改变。他们认为要想取得经营上的成功,就必须以企业的顾客及其需要为中心,井集中一切力量,通过企业内的综合的努力来满足他们。通过消费者需要的满足,来实现自己的目标,这就是现代的市场营销观念。

这几种观念表面看来各有特色,各不相同,但归纳一下,它们大致可以分为两大类。前三种观念彼此之间虽然也有差异,但它们的出发点却都是相同的,都是从“现有产品”这个角度来考虑问题的。它们之间的区别只在具体的手段上;生产观念是以数量来取胜,产品观念突出的是质量,而推销观念强调的则是推销。但不管手段如何不同,它们却都是建立在现有产品这一基础上的,都是在这一中心上发展起来的。因此,它们一般可被概括为传统观念。战后发展起来的营销观念则与它们根本不同,它是一种新型的现代观念,因为它在思路上与前面几种观念截然不同,可以说是整个地把它们的逻辑给颠倒了过来。它不是先考虑企业的产品,而是考虑市场,从消费者的需求出发,在发现需求、了解需求的基础上,采取各种措施来满足它,通过消费需求的满足来实现自己的目标和任务,这种观念与现代市场运行的要求相吻合,体现了现代企业的发展方向。

二、推销员奉行的不同观念

与企业的经营观念相对应,在推销活动的实践中,也存在着这样的区分。

传统上,推销员曾长期奉行一切以生产者或销售者为中心,把企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对立起来的观念。这种观念忽视了顾客的需求和利益,片面地强调企业本身利益,一切从企业出发,因而常常导致推销人员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良行为。这种观念在实际中的典型表现就是所谓的强力推销。它是指为把产品销售出去,不借采用损害顾客利益的推销方法和技巧的一种销售方式。

强力推销起源于一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当时战争刚结束,大量的军工企业转向民品生产,导致生产能力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商品供应比较丰富,而消费者的购买力增长得则较为缓慢,因此市场上出现了供过于求、产品滞销的困难局面。在这种情况下,推销观念成为企业普遍奉行的经营观念。在它的指导下,推销人员普遍树立了这样一种信念:一个最理想的推销员必须能够冲破一切销售阻力和障碍,甚至不惜采取不道德的极端做法,征服买主,不择手段地推销产品。他们认为,只要顾客渐渐用惯了所购的物品,他们就会忘掉是怎样买来的。这样,在许多推销员的眼中,推销就像运动场上的一场拳击搏斗,在这场搏斗中,顾客必须是被击倒的对象,而拳击搏斗的目标则是获取订单。只要能达到这一目标,无论采取什么手段都是正确可行的。

这种观念虽曾风靡一时,但它实实在在是一种错误的观念!虽然它可能得益于一时,但在一段时间之后,它不仅不能有助于产品的销售,而且还会给企业和推销人员的形象罩上一层浓重的阴影,它最终会使企业失掉顾客,因为“吃一堑,长一智”,第一次受骗购买了不合需要的产品的客户,总是会处处小心,谨防第二次上当。他们因此会把推销人员视作江湖骗子,并把自己的大门牢牢地关上。因此,在现代高度发达的社会中,这种传统的强力推销观念必须被抛弃,否则,必将聪明反被聪明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现代的推销人员自然不应重蹈以往的覆辙,而应树立新型的观念。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要在现代经营观念的指导下,重新来理解推销的内涵,认真思考“推销到底是什么”这一看似简单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理解这一点,我们先来讨论一个小问题,即推销员到底推销什么?对此许多人可能立刻就能作出回答:推销商品或服务啊。这一答案既可说对,也可说不对。因为从表面上看,推销实在只是推销自己所卖的产品,即各种商品和劳务,可若从深处着眼,情况就没有这么简单了。现代营销学告诉人们,产品的整体概念是由三个层次组成的,其中,第一层为核心产品,此即消费者购买某一产品时所追求的利益,是顾客真正要购买的东西,如冰箱的保鲜功能,照相机的成像功能等;第二层为形式产品,它是指消费者所认定的有形物品,包括产品的质量水平、外观特色、式样、包装等;第三层为附加产品,此乃消费者购买某一产品时所能得到的附加利益的总和,如送货、安装、维修等。在这三个层次中,真正促使顾客购买某一产品的原因是核心产品部分,即消费者购买某一产品,不是为了产品本身,而是希望获得那种产品所能提供给他的利益,即产品所具有的某种功能。若从消费需求的角度来看,即是从中能获得某种需求的满足,如消费者购买冰箱,就是为了让瓜果菜蔬及其他食品能有个良好的存放环境,得到一种保鲜的效果。可见,消费者购买产品只是为了满足某种需求,包括生理上或心理上的需求,因此,推销人员在开展推销工作时,所推销的就应是某种需求满足的方式,即应是推销产品的功能。

既然推销员推销的是能让消费者获得满足的某种方式或途径,因此,推销就绝不止是想方设法地把产品塞给顾客,大赚其利润,相反,推销应该是在了解顾客消费需求的基础上,设法协助别人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使他获得某种满足。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有人称推销员为贩卖幸福的人。通过推销,他把幸福带给了每一个真正获得了某种满足的人。现代推销人员正应树立这种新型的观念,要以贩卖幸福为己任,尽力协助消费者获得其想要的物品,通过他们需求的满足,来实现自己的推销目标。

三、推销的“三步曲”

依据现代的推销观念,结合推销的实际过程,一些成功的推销人员提出了十分有趣而又非常重要的推销“三步曲”。他们认为,推销人员在推销过程中,首先推销的是自己,其次是推销商品的功能,最后才是推销商品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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