则肺气不藏。而痹聚在肺矣。(下文意并同。)吴云。气失其平。谓之**气。痹聚者。风寒湿三气凝聚也。简按生气通天论云。风客**气。精乃亡。邪伤肝也。说文。**。浸**随理也。徐曰。随其脉理。而浸渍也。
x乏竭x马云。邪气浸**。阴血乏竭。正以肝主血。惟痹聚在肝。
x肌绝x马云。邪气浸**。肌气阻绝。正以脾主肉。惟痹聚在脾。吴云。肌肉断裂也。志云。肌肉焦绝。
x亦益内也x马云。或云。亦益内。作入房。说亦通。志云。亦者。言不止在皮肉筋骨之合于内也。简按马或说。属未安。(医通。益。作滥。)x易已也x张云。风为阳邪。可以散之。故易已。然则寒湿二痹。愈之较难。以阴邪留滞。不易行也。
x食饮居处x高云。犹言食饮自倍。居处失宜。乃腑痹之病本也。
x六腑亦各有俞x马云。六腑之分肉。皆各有俞穴。风寒湿之三气。外中其俞。而内之饮食失节应之。
则邪气循俞而入。按三百六十五穴。皆可以言俞。今曰俞者。凡六腑之穴。可以入邪。而王注止以足太阳在背之六俞穴为解。则又理之不然者也。
x五脏有俞六腑有合x张云。乃兼脏腑。而互言也。汪昂云。按六腑。前文只列肠痹胞痹。三焦有名无形。胆附于肝。胃为脏腑之海。故不复别言痹也。
x各有所发各随其过x马云。循脏腑经脉所行之分。各有所发病之经。乃随其病之所在而刺之。则或俞或合。其病无有于不瘳也。志云。各随其有过之处而取之。简按张以所发为井穴。过字。吴张高根据王注。读为平声。并非也。
x荣者水谷之精气也x张云。荣气者。阴气也。由水谷精微之所化。故为水谷之精气。卫气篇曰。精气之行于经者。为营气。正理论曰。云云。夫谷入于胃。以传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营在脉中。卫在脉外。故于脏腑脉络。则无所不至。
x卫者水谷之悍气也x张云。卫气者。阳气也。阳气之至。浮盛而疾。故曰悍气。。急也。本脏篇曰。
卫气者。所以温分肉。充皮肤。肥腠理。司开阖者也。卫气篇曰。其浮气之不循经者。为卫气。邪客篇曰。卫气者。出其悍气之栗疾。
而先行于四末分肉皮肤之间。而不休者也。皆与此节。互有发明。
x肓膜x张云。肓者。凡腔腹肉理之间。上下空隙之处。皆谓之肓。如刺禁论曰。膈肓之上。中有父母。
左传曰。膏之上肓之下者。是皆言膈上也。又腹中论曰。其气溢于大肠。而着于肓。肓之原。在齐下。九针十二原篇曰。肓之原。出于脖。胀论曰。陷于肉肓。而中气穴。则肓之为气。不独以胸膈为言。可知也。膜。
筋膜也。简按王注空虚之处。吴注腹中论稍同。张误读以为此注。乃与举痛论小肠膜原注略同。不可从。扁鹊传。搦荒。说苑。作肓莫。即肓膜也。
x散于胸腹x甲乙。散。作聚。
x故不为痹x张云。营卫之气。但不可逆。故逆之则病。从之则愈。然非若皮肉筋骨血脉脏腑之有形者也。无迹可着。故不与三气为合。盖无形亦无痹也。
x有寒故痛也x简按王注。全本于灵周痹篇文。
x故不通x诸注。并根据甲乙。通。作痛。今从之。
x皮肤不营x张云。逆调论曰。荣气虚则不仁。卫气虚则不用。不营者。血气不至也。马云。以其皮肤之中。少气血以为之营运。高同。志云。不能营养于皮肤。
x阳气少阴气多x张云。凡病寒者。不必尽由于外寒。但阳气不足。阴气有余。则寒从中生。与病相益。故为寒证。志云。此言寒热者。由人身之阴阳气化也。人之阳气少。而阴气多。则与病相益其阴寒矣。
x病气胜x张兆璜云。与病相益者。言人之阴气多。而益其病气之阴寒也。病气胜者。言人之阳气多。
而益其病气之热胜也。
x阳遭阴故为痹热x吴。遭作乘。云。旧作阳遭阴。未当。
今根据甲乙。改阳乘阴。为近理。简按甲乙无痹。亦近是。滑云。或热下。有或燥问。今此无答辞。
x两气相感x张云。寒湿两气也。脉要精微论曰。阴气有余。为多汗身寒。其义即此。张兆璜云。阳热盛者多汗出。濡湿之汗。又属阴寒。医者审之。
x不痛也x汪昂云。痛则血气犹能周流。五者为气血不足。皆重于痛。故不复作痛。诸解欠明。
x逢寒则虫x马云。虫。甲乙作急。王氏以为如虫行者。非。盖风胜为行痹。非逢寒也。张云。逢寒则筋挛。故急。逢热则筋弛。故纵也。吴同。简按志仍王注。高云。寒湿相薄。故生虫。太误。巢源云。凡痹之类。逢热则痒。逢寒则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