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
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秦王政统一六国,结束了长期的封建诸侯割据的局面,确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封建行政体制。国家的权力完全集中在皇帝和以皇帝为首的封建官僚机构手里。这种专制皇权与自周代以来形成的封国建藩制度是不相容的。对此,被剥夺了统治权力的六国旧贵族非常不满,当时的一些儒生、方士,也抱着《诗》、《书》、百家语不放,以古非今。新旧两种制度的维护者意见分歧很大。
秦朝统一的同一年,在建立国家的行政体制上即发生一场争论。以丞相王绾为首的一部分官吏,借口诸侯初破,燕、齐、楚等国离国都较远,主张立诸子为王,封国建藩。朝中不少大臣人云亦云,随声附合。廷尉李斯坚决反对,他认为战国时期之所以诸侯纷争,完全是西周实行分封诸侯造成的,只有废除分封制,才可能免除诸侯争立天下的战乱。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主张,在全国确立郡县制。
但是,八年以后,儒生博士淳于越又挑起了朝廷的一场大辩论。秦始皇三十四年(前213年),秦始皇在宫中设宴款待群臣。宴会上,博士仆射周青臣称颂秦始皇灭诸侯、立郡县、统一中国的功德。认为这是前无古人的事业。博士淳于越以反对周青臣对始皇的阿谀奉承为名,主张重新实行分封制。他认为,殷、周两代都分封子弟功臣,让他们辅助王室。现在始皇统一天下,而诸子都是平民,他们无法辅助始皇。一旦发生变故,无法互相相接。凡事不师古而能够长久的,从来没有听说过。已做了丞相的李斯对淳于越以古非今的论调进行驳斥。他认为五帝不相重复,三代不相因袭。各代采行自己的方法去治理国家,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和前代相悖,而是时代有所变迁的原因。现今皇帝创建万世功勋,那些愚儒们根本不可能理解,再照搬三代之法,毫无道理。因此,他指出:现在天下安定,政令归于皇帝,百姓应致力于生产,读书之士应认真学习政府法令。但是现今的儒生置法令于不顾,不学习当代的东西,一味地模仿古制。他们标榜私学,攻击政府法制,入则心非,出则苍议,诽谤朝政,惑乱人心。政府如果不加禁止,必有损于皇帝的权威,便于下臣结成惑乱朝政的私党,危及中央统治。
于是,李斯提出了《焚书议》,建议秦始皇焚书。也就是把秦记以外的各诸侯国史书和私人收藏的《诗》、《书》、百家语通通烧掉。以后敢有议论《诗》、《书》的,处以死刑。以古非今的,杀掉全家。官吏知情不报的,与犯人同罪。命令下达三十天不烧的,脸上刺字,发配边疆,罚筑城劳役四年,但又明确规定,国家藏书及医药、卜筮、农业方面的书不在此列。李斯同时提出,禁止私学,提倡法教,以吏为师。秦始皇采纳了李斯的建议,并下了焚书令。大批书籍被付之一炬,使“经书缺天而不明,篇章弃散而不具。”史称焚书。
秦始皇晚年,笃信方术。秦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秦始皇东巡途中,齐国方士徐市上书说,海上有蓬莱、方丈、瀛州三座神山,可觅到仙人和长生不老药。始皇信以为真,派徐市率童男童女千余人乘船入海,求寻仙药。此事本来极为荒诞,徐市只能以海上有风不能靠近为借口,解释采不到仙药的原因。秦始皇三十二年(前215年),始皇东巡到碣石,又派方士侯生、卢生再次入海觅求仙药。三十五年(前211年),卢生等求不到仙药,怕欺骗之术被揭穿而遭诛杀,就和一些儒生串通起来,私下诽谤秦始皇。认为始皇刚愎自用,野蛮专横,贪于权势,只任用酷吏治理朝政。对这样无德行的人不能为他去觅求仙人仙药。秦始皇得知后,下诏指责方士、儒生用妖言蛊惑天下百姓,并责派御史查讯他们的罪状。方士和儒生们为推脱责任,相互牵连告发,结果查出四百六十余人有惑乱朝政之罪。秦始皇下令将这些人,全部在咸阳附近活埋。’史称坑儒。
焚书坑儒是秦朝在建立国家行政体制上激烈争论的表现,是统治阶级为巩固封建中央集权所采取的政治措施。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为巩固统一,禁止以古非今,采取统一的思想是很必要的。但是,焚书坑儒的手段却是愚蠢而又残酷的,特别是焚书,毁灭了许多古代文化典籍,使战国纪年至今无法搞清楚,造成了文化上的重大损失。焚书坑儒加速了秦朝的灭亡。
(徐庆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