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十三年,曹操进位丞相,率军南征。荆州刘表适病卒,子琮归降。操进军江陵,沿长江顺流东下,与孙权、刘备联军会战于赤壁。其时南北统一条件远未成熟。北方军队长途跋涉,不服水土,兵多疾病;荆州降军心有顾虑,未肯力战。加上曹操骄傲轻敌,在联军火攻之下大败而归(见赤壁之战)。他从此转向巩固北方的统治,镇压朝廷中异己力量包括皇后伏氏的反抗,并继续消灭北方残余割据力量。建安十六年讨平关陇地区马超、韩遂;四年以后又征降汉中的张鲁,为代汉作了充分准备。在此期间,曾数次进攻孙权、刘备,无功而还。
建安十八年,曹操封魏公、建魏国,都于邺。魏国拥有冀州十郡之地,置丞相以下百官。三年后曹操进爵魏王,用天子旌旗,戴天子旒冕,出入得称警跸,他名义上还为汉臣,实际上已是皇帝,子曹丕代汉,追尊魏武帝。曹操诗歌造诣极高,所作《薤露行》、《蒿里行》、《步出夏门行》等,皆悲凉雄浑,气势磅礴。“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等句传诵千古。在他奖掖、提携下,周围聚集了一批优秀文人,出现了著名的建安文学与建安七子。
但历史上对曹操的评价自来是毁誉参半。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史学界围绕曹操的功过及是否应为他翻案的问题展开了一场讨论,集中在:曹操镇压黄巾起义的功过;统一北方的评价;他代表的是哪一社会阶层的利益。有人认为,曹操的形象受到后代学者的歪曲,而其历史功绩远远超过过失,应为其翻案。近年来,随着研究的深入,史学界倾向于认为曹操是一个在历史上作出过多方面贡献的杰出人物。
历史词典:魏武帝曹操
曹丕建魏
历史档案
时间:三国时期
地点:中原地区
人物:曹丕
魏文帝曹丕(187~226),字子桓。沛国谯县(今安徽亳县)人。三国时期魏国君主、文学家。魏武帝曹操次子。东汉建安十六年(211),为五官中郎将、副丞相。二十二年,立为太子。延康元年(220),曹操死,继位为丞相、魏王。当年十月,迫汉帝禅位,自立为帝,国号魏,改元黄初,将都城由许昌迁至洛阳。在位七年。曹丕坚持大权独揽,设立中书省,其官员改由士人充任,与西汉用宦者充任中书不同。原由尚书郎担任的诏令文书起草之责转由中书省官员担任,机要之权渐移于中书省。
在他统治之初,三公希预朝政。废除东汉以来灾异归过三公的旧习。鉴于东汉母后干政和外戚之祸,定令妇人不得预政,群臣不得奏事太后,后族之家不得当辅政之任。控制藩王极严,子弟皆“不闻邦国之政”;所封王国,土地荒瘠,人口寡少,军事力量极弱,并专设官吏对他们进行监督,目的是防帝位争夺。为防统治秩序混乱,下诏敢有沿袭东汉旧习,子弟为父兄私复仇者,皆族诛;还规定除谋反大逆之外,敢行诬告,“以其罪罪之”。他又建立并推行九品中正制,力图把用人权从大族名士手中收归朝廷。通过这一系列措施,进一步巩固了魏国统治。他曾三次亲自统军伐吴,因条件不成熟,皆无功而还。曹丕还爱好文学,并有相当的成就。写下《燕歌行》等中国较早的优秀七言诗。所著《典论·论文》,在中国文学批评史上占有重要地位。
历史词典:魏文帝曹丕
曹魏屯田
历史档案
时间:东汉末三国初
地点:许(今河南许昌东)
人物:曹操
曹魏屯田是曹魏政权利用士兵或招募百姓耕种荒地以保证军粮供应的一种措施。汉献帝建安元年(196)曹操(即魏武帝曹操)迁献帝于许(今河南许昌东),开始在许下屯田,当年得谷数百万斛。曹操逐步把屯田制度推广到各州郡,于是所在积谷,仓廪皆满。其时由于战乱,百姓死亡,土地荒芜,农业生产受到极大破坏。割地称雄的大小地方势力,很多由于没有粮食而难于支持。袁绍的军队靠桑葚维持生存,袁术靠打捞水产过活。屯田积谷使曹操在中原站住脚,打下了逐渐吞并其他割据势力、统一北方的经济基础。
曹魏屯田的土地,是国家掌握的公田。大乱之后,土地大都成了无主的荒地。曹操用国家能够掌握的这些荒田,实行了屯田制。许下屯田的三年前,他收降青州黄巾军。把其中的青壮年编入军队,利用其家畜、农具、资财在许下屯田,屯田的劳动力大约就是黄巾军的家属。在屯田上劳动的农民称作屯田客,亦称典农部民。屯田不属郡县,管理屯田的官员,称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和典农都尉,典农中郎将或典农校尉相当于郡守,典农都尉相当于县令长。全国的屯田,统一由大司农掌管。屯田的基层单位是屯,屯设司马,每屯约有屯田客五十人。从屯田官员的职称看,屯田军事色彩很浓,屯田客在兵法部勒下劳动,所以,屯田客名义上是招募来的,实际上有很大的强制性。
民用屯田之外还有军用屯田。关于军屯存在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军屯是由士兵和士兵家属屯田。掌管军屯的官,称度支中郎将、度支校尉、度支都尉,军屯也总归大司农管辖。曹魏时期规模最大的军屯,是淮水南北两岸的屯田。经常有四五万人,最多时有十万多人,且佃且守。军屯大约是以营为单位,每营屯田兵约六十人。另一种意见认为士兵屯田与士家屯田不同,士兵屯田是带甲之士在边境且耕且守,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全部由官府供给,收获物全部归官府占有;士家屯田是士家在内地屯田,特点是出战入耕,屯田士家具有兵家和屯田民双重身份,受双重剥削和奴役。屯田的土地属于政府,屯田客和屯田士兵参加屯田,如同佃户耕种地主的土地;当时规定的剥削量是:持官牛者,官得六分,士得四分;自持私牛者,与官中分。民屯的租额大约也是如此。军屯中的士兵,一面屯田一面防守;屯田兵的家属有补充作兵的义务,民屯中的屯田客,只屯田纳租,不再负担徭役。
两汉以来,流民问题严重。东汉中期以后,流民动辄几万人至几十万人。黄巾起义就是从荆扬流民的发难开始的。曹操实行屯田制度,不但解决了军粮问题,打下了统一北方的经济基础,而且也使土地和劳动力重新结合,解决了两汉以来的流民问题,恢复了农业生产。
曹魏的屯田,终曹魏之世前后维持了七十年(196~266)。咸熙元年(264),政府下令罢屯田官,以均政役,诸典农官皆为郡守、县令。这次政令,似乎没有完全施行。两年后,晋武帝司马炎于泰始二年(266)又一次下令罢农官为郡县。
历史词典:曹魏屯田
军府僚佐
历史档案
时间:魏晋南北朝时期
地点:中原地区
人物:无
军府僚佐,它是指魏晋南北朝时期,专管地方军事的军府内协助长官分管各方面事务的府官。汉代将军依制开府置佐。三国时,都督、刺史、郡守加将军号,也可开府,但极少称为军府。西晋时,名称始渐固定,数量也渐多。往往虚立军府,动有百数。此外领兵军府的数量亦不少。军府上佐有时可负责府内事务,如东晋元帝司马睿说,车骑长史阮孚“既统军府”,表明其权势颇重。
东晋南朝,“军府”通指禁军以外的诸将军、中郎将及监护少数民族的中郎将、校尉所置的府。都督、刺史、郡守如加“军号”,亦在地方设置军府。都督分都督军事、监军事、督军事三级,都督如加“军号”,其府又称“都督府”、“统府”、“督府”。诸公与位从公加“军号”外放,及禁军的诸将军、中郎将、校尉等受命出征,也可暂置军府。北朝则从北魏孝昌(525~527)以后,“天下多难,刺史、太守皆为当部都督,虽无兵事,皆宜佐僚”。天平(534~537)之后有所改变,“非实在边要见有兵马者,悉皆断之”。军府专管地方军事,府内设僚佐以分主事务。军府僚佐指入流品的府官,不包括流外小吏及门生、部曲。由于军号、军府有重轻、大小之分,其僚佐也有官品高低、数量多寡之别。其分类及职掌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