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元带队返回,他们推着一车车的尸体进入武卫营,刚喝了一口水的丁元本想去找林沐,却见林沐已经来找他。
“林大哥!”
“你果真说对了,宋北墨那些兵,装备好的不能行!”
“我这一趟,至少拉回来几百件盔甲。”
“咱们发财啦!”
丁元站在水缸旁,给自己猛灌了一碗水,林沐见状,拍了拍后背,以防他呛着。
这个时候,武卫营的士兵已经开始把尸体上的甲胄了。
陆云看着这一幕,开始思索起来。
上一世。
他在看那本女频小说时,作者设定这本小说是个架空历史小说。
小说中的礼制文化是以明朝为模板,但小说中的军事水平,却远没有达到明朝的军事水平。
士兵们作战,大部分还是用的冷兵器,火药的运用,还是处在非常浅的层次。
像明朝军队中常见的鸟铳。三眼铳。五雷铳。秘鲁铳等等,这部小说中都没有出现。
火药武器的第一次出场,还是女主发明的连射爆炸铳。
根据原书记载,这种枪堪称神器,一根铳管子里,可以装16发弹丸,弹丸可以连续发射,发射出去的弹丸还能产生小范围的爆炸。
你说说,这尼玛是人能想出来的东西吗?
看到这里的时候,说实话陆云是被恶了的。
奶奶滴。
先不说你这玩意符不符合物理常识,就说你一个整日居住在深宅大院的大小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懂经商和经济也就算了,还能勉强说得过去。
你还懂制造火器?
真就是什么东西都必须得是你大女主的呗?
想到这。
林沐捏了捏拳头,自己居然穿越过来了,那就绝不能再让这疯女人乱搞。
天下苍生,黎明百姓,绝不能再像书中那样,被这种狗女人给连累了!
“今夜你辛苦了。”
“不过你还没法休息,我还有其他事要你干。”
林沐向着正在喝水休息的丁元开口道。
“哦?啥事?”
丁元抬头看向林沐。
“朱焕那边人手不够,你带人过去支援他。”
“他去干啥了?”
“咋还人手不够上了?”
丁元挠了挠头,按理说,朱焕是他们当中组织人手能力最强的,他居然还会有捉襟见肘的情
况?
“他没和我细说,但我感觉他们那边应该是遇上麻烦了,你带队支援过去。”
“好!我这就去!”
丁元放下水碗,又起身上马。
他这个人,最在意兄弟情谊,不论是谁有困难,他绝对是冲在第一个,这样的人,就算能力有限,也绝对会是领导的心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