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正破案
乾隆十七年,一天早晨,一个30多岁的人闯入广西苍梧县衙正堂,双膝跪下举状鸣冤,县令李文正,见堂下有人告状,把惊堂木一拍道:“你告何人?慢慢道来。”原告抬起头,呈上状子,声泪俱下:“小人余阿吕,家住西门枥木桥,告前街米行店主邱以诚赖账不还,辱骂小人,邱以诚于康熙五十九年借我父亲三百两银子,今我持邱当年亲手所写借契向其讨还银两。他翻脸不认帐。现借契在此,望大人给小人作主。”李文公问:“三十二年前的债务为何至今才追还?”余阿吕回答:“先父本是商人。当年邱以诚向先父借钱经商,小人尚幼,未知此事。雍正七年,先父不幸暴病身亡,小人继承父亲经纪,一直做下来,只因近来生意亏本,正值走投无路之际,小人的母亲记起借出白银之事,从箱底翻出当年借契,差小人去向邱以诚索取欠债。”李文正令差人递上借契,并传邱以诚到案。
邱以诚50多岁,一进大堂,扑通跪下。李文正大声喝道:“你如何赖账辱人,从实招来,以免皮肉之苦。”邱以诚听完原告的状词后,大喊冤枉:“小人过去虽然和他父亲有交往,但从未借他父亲一分银子;前不久余阿吕向我借三百两银子,小人乃小本生意,哪来的这笔银子,他就骂骂咧咧,气愤而去。现他又咬我家欠他家三百两银子,实属诬告,请大人明断。”余阿吕在旁骂他狡辩,邱以诚反驳余阿吕有意诈人。李文正一时难以断案,便对余、邱两人说:“你们先回家去,待本官明断后再传你们。”
李文正退人后堂,呷了口茶,拿起借契反覆琢磨,沉思良久,又到书案取过《康熙字典》翻阅,然后又翻开雍正某年历书,不禁大腿一拍,哈哈大笑:“这是伪造的借契,怎骗得过本官。”
请问,为什么这借契是假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