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三伤
北宋时,刘征曾任长沙县(今属湖南省)知县。两个人斗殴,甲高大魁梧乙瘦小枯干,两人身上都有红色和青色的伤痕,一时辨不清谁是谁非。他们到县衙打官司。刘征审视再三分别按摸他们的伤痕,断定“乙伤是真的,甲伤是假的。”讯问过后果然如此。
请问,南公是如何断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