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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第6页)

137.当抢劫犯进屋时,村上一下子站起来,打翻了煤气炉,煤气流了出来,狭窄的房间里充满了煤气。抢劫犯发现了煤气味,怕开枪引起煤气爆炸,自己也有危险,于是赶快逃走了。

138,送牛奶的工人是犯人。因为“4”不吉利,所以日本医院里均无“4”号病房。因此送牛乳的工人证言他分送五瓶牛乳到一号至五号病房,证言本身即存在极大的破绽。

139.秘密就在那杯啤酒上。如果阿汤是在凌晨3时许死去的,啤酒不应该还有泡。

141,事实上,凶手对死者并无仇恨,只是想抢钱而已。凶手在开枪打死他时,这个爱财如命的守财奴一心想到的是他的保险箱,于是便一口吞下了手里的钥匙。凶手出于无奈,只好剖开他的胃,取出钥匙,然后打开保险箱,盗走全部财产。

142,牛的鼻尖有纹路,叫做鼻纹,就像人有指纹一样,是终身不变的。

农家的主人在小牛出生时,就在小牛的出生证明上留下鼻纹,他就是利用这个鼻纹,来对照嫌犯的6头牛的。

143,凶手是电报局职员张荣。根据仙蒂的妈妈说:“那男子约我的女儿昨晚18点30分,在公司楼下的公园见面。”

只有电报局职员,才会习惯用这种时间表示的用法。通常一般人,只会说6点30分,在某地见面。故此,推断凶手是张荣。

144,实际上,门上贴的胶带除了合叶处,其他几边的胶带起初就已经裂开了。这样罪犯就可以自由开门出去,锁上门逃走。

可是,当梅格雪两人撞门闯进室内时,一看到窗户用胶带封住的情景,也一定认为门也用胶带粘着的,还以为是他们撞破的哩,以致产生一种错觉,也就是说该房间并不是什么密室。

145,现金及相机、手表等所带物被洗劫一空,留下了护照和旅行支票。如果是有旅游经验的约翰,他一定会连同旅行支票一起拿走,并在尸体被发现前将支票兑换成现金的凶手为什么不去碰旅行支票呢?老练的开,J警由此认为是不懂才良行支票用处的人作的案,于是判定是格奥尔盖·约尔佳,因为在罗马尼亚尚无旅行支票。

146,富婆教她饲养的鹦鹉记住了保险柜的密码,并经常反复学叫。结果,窃贼潜入屋内,在逗鹦鹅时无意中得到了保险柜的密码。

147,探长发现衣柜内有不少大颗的防霉丸,若高扬没有回别墅两年,那防霉丸应早挥发消失,不可能仍然是那么大颗。

148,恶魔滑稽师已事先潜藏在房中,他将沙发椅掏空潜藏在里面,其助手从窗户外见大道寺从保险柜中取出了王冠,便拉下电闸造成停电,并以此为信号指示另一同伙朝天开枪。

当屋内人都拥向窗边时,恶魔滑稽师乘机从沙发肾中悄悄钻出,拿到王冠后再回到沙发椅中,然后等警戒解除后,再悠然地钻出沙发椅逃走了,这就是王冠从密室消失之谜。

当然,当初给大道寺打的电话也是滑稽师手下的人干的,告诉大道寺“锁在保险柜里很不安全”是对大道寺的一种巧妙的心理诱导上当的大道寺害怕起来,于是主动从保险柜中取出了王冠149,罪犯是利用汽球逃走的,一些作案工具就扔在烟囱内,那青铜魔人是罪犯假装的。

151,当鲍长乐警官把杀手押走以后,探长才向记者们披露破案经过:“我和我的同事们从可敬的戈尔顿饭店警卫处朋友那儿知道杀手主仆进店后,就一直在监控之下,房间里没有第三者进去过。我们发现死者满头红发,而衣橱里一切用品都是红色的,大家知道,长着红发的女人决不会穿一身红衣服,用红色用品,那些用品决不是红发死者的,它{门该属于长着金黄色头发或是黑发的女子的用品,鲍长乐警官在机场及时发现了这位满头金发自称是女仆的小姐,她想把替身杀了留在这儿,造成她已不存在的假象,好让我们放过她,而我们没有上当,饭店电视监控设备也为我们提供了她的录像,真理就是这么简单”。

152,贝丝发现他的羽绒衣里夹着一公斤毒品。

这位毒贩供认,他用病狗口腔里分泌出来的**涂在自己身上,任何警犬闻到都会厌恶的。

153.老头轻手轻脚出了门,趁贼在邻居家翻东西的时候,来到村口把贼的香挪到路边的一个粪坑旁,赶紧返回,一进屋就大声叫喊:“有贼啊!有贼啊!”贼人一听,急忙抱起一些衣物跑出门,沿着香火点向村口跑去,只听“扑通”一声,贼人掉进了粪坑。这时,村里的人们赶来把贼捉住了。

154,受害人头部右侧被打就是证据。正如迈克的证词所说,如果在右舷迎着西南风,帆向东行驶,那么帆下的横杆横在右舷。帆改变方向时,帆船如果向北,横杆就会从左向右舷转动。所以站在船尾向北看的受害人被打的应该是左侧。

对帆板陌生的迈克不留意而搞错了横杆的转动的方向,用棒子打了他舅父头的右侧,终于留下了漏洞。

155,盗窃古币的是哲尼克,因为知道钥匙所在只有戴维德三兄弟和他,只有他在作案后才需要把凡是留有指纹的地方擦抹干净。

156,酒杯内的冰块,在两个小时以后仍然在杯内,没有溶解掉,可见那杯酒是后来才放在书房内的,所以探长怀疑女佣在说谎。

157,证据是打字机的按键上没有死者的指纹,只有凶手的指纹。

158.当交通警察用手摸摸汽车的引擎时,发觉引擎仍是温热的,证明汽车不久前曾开动,故把他带走了。

159,当警察询问嫌疑犯时,纽约时间是11点30分,而嫌疑犯的回答是10点30分。芝加哥与纽约有1小时的时差,所以警察当即断定此人是从芝加哥驾车来的,马上逮捕了他。

160,胶水管不见而水管的水仍流着,就是凶杀案的关键所在。因为凶手行凶后,再用胶水管套着龙头,开启水开关,边走边洗去足印,而邻居却误会女子在洗地,直至胶水管掉了,再把它拖到隐蔽处,凶手就逃走了。

162,怪盗卢班从别墅骑上马飞奔到S车站附近下了马,自己则奔向S车站乘上X点16分的夜车回到伦敦自己的住处。

马自己回到了别墅,因为马棚的门由外往里是可以推开的,所以马自己进了马棚。

163.玩具刀是木制的刀子,所以老板把刀子改造成烤小鸡的木串了。

164.留在现场的钓具(鱼钩、鱼竿、坠子、鱼饵等),实际上是用于钓海鱼的海竿,也就是说李云光那天是准备去海边钓鱼的。

因为张素永以前见过李在河塘钓鱼,便误以为他这次也去河塘钓鱼,所以把尸体抛在河滩上。

165,这位昆虫学家是触到带电的鳝鱼死亡的。

带电的鳝鱼属于一种硬骨类科的淡水鱼,产于南美的亚马逊河和奥里诺科河,咸鱼身长达2米,尾部两侧生有两个发电器官,可产生6850伏的电压,所以,如果触到该发电器官,就会遭受到猛烈的电击,它在觅食或防御对手进攻时,会放出强大的电流。

166,凶手从天气预报中得知午后有雨,便在上午将被害人绑在树上,再用一种叫做龙舌兰的植物做成妁绳子捆在其脖子上。

用龙舌兰做成的绳了有一种沾水就收缩的特性。当午后2点钟下雨,绳子慢慢收缩勒紧了被害人的脖子,导致窒息死亡。

167,那具烧焦的尸体上衣口袋里装着方糖。

一个男子身上带着方糖出门,按一般人的想法这是不可能的,除非是有什么事情需要才带在身上的,这样一想,那具尸体的身份一下子就清楚了。

他就是骑马爱好者南川仲一,方糖是他到骑马俱乐部练习,骑马时喂马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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