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最优配置(5)
右图表示当市场达到供求均衡时的消费者与生产者剩余。我们前面说明过,消费者剩余等于价格以上和需求曲线以下的面积,而生产者剩余等于价格以下和供给曲线以上的面积。因此,供给和需求曲线到均衡点之间的总面积代表这种市场的总剩余。
这种均衡的资源配置是否有效率?它是否使总剩余实现了最大化?为了回答这些问题,要记住当市场均衡时,决定价格的是参与市场的买者与卖者。那些对物品评价大于价格(由需求曲线上的AE段表示)的买者选择购买物品;那些对物品评价小于价格(由需求曲线上的EB段表示)的买者选择不购买物品。同样,那些成本低于价格(由供给曲线上CE段表示)的卖者选择生产并销售物品;那些成本大于价格(由供给曲线上ED段表示)的卖者选择不生产和销售物品。
所以,自由市场把物品的供给分配给对这些物品评价最高的买者,这种评价由买者的支付意愿来表示;同时自由市场将物品的需求分配给可以以最低成本生产这些物品的卖者。从数量上看,在低于均衡水平的数量时,买者的评价大于卖者的成本。在这个范围内,增加产量会增加总剩余,而且,这种情况要一直持续到产量达到均衡水平时为止。但超过均衡数量时,买者的评价小于卖者的成本,这同样会减少总剩余。只有在供求平衡时,总剩余最大。
也就是说,任何一种商品如果按照供求均衡的原则来定价和生产、消费的话,会导致这样一个结果:即生产出来的全部产品中,成本最高的不超过价格,消费掉的全部产品中,效用最低的不低于价格。这就使得社会以尽可能低的成本提供尽可能多的价值,从而达到最优的经济状况。
思考和练习
1.举例说明什么是消费者剩余和生产者剩余?
2.为什么说均衡价格会使总剩余最大?画图说明。
竞争和垄断
1998年,美国政府针对微软公司提出了一项举世瞩目的诉讼。政府声称:“微软运用了多种违法的手段,企图阻挠操作系统市场上新的竞争者,以维持自己根深蒂固的垄断地位。”
问题的起因是搭售——微软把它的因特网测览器与视窗操作系统结合在一起。政府声称,微软把这两种产品捆绑在一起是为了把它在电脑操作系统市场上的市场势力扩大到不相关的市场(因特网浏览器)。政府认为,允许微软把这些产品结合为操作系统,会阻止网景(scape)这样的新软件公司进人市场和提供新产品。
与许多大的反托拉斯诉讼一样,微软案陷入了旷日持久的争议。1999年11月,在长期审讯之后,法官杰克逊判定,微软有极大的垄断势力,并非法地滥用这种势力。在2000年6月,他在听取了可能的补救措施之后,命令微软分为两个公司——一个销售操作系统,一个销售应用软件。但在一年后,上诉法院驳回了杰克逊的分解命令,同时把这个案件交给一个新法官。2001年9月,司法部宣布,不再要分解该公司,并想很快结束这个案件。
最终,一切在2002年11月达成解决。微软接受对自己的经营方式进行某些限制。政府同意浏览器仍然可以作为视窗操作系统的一个部分。
大家都知道,微软是一家很成功的软件公司。它不仅发展迅速,资本雄厚,而且具有极高的科技含量和创新能力,是美国经济领先于世界的一个缩影。然而,对待这样一个这个代表着先进生产力方向的企业,美国政府为什么如此苛刻呢?问题的关键在于“垄断”。
在前面两节,我们己经说明了一个重要原理:当市场达到均衡的时候,社会将实现资源最优配置和福利最大化。但我们并未论述如何能做到这一点。本节将说明,当企业之间有竞争存在,而且企业力争盈利极大时,市场会达到均衡状态。因此竞争是使资源进行最优配置的关键,而垄断则会妨碍经济达到最优状态。所以经济学家都提倡竞争,反对垄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