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中的特殊问题(4)
2.基础研究。知识的创造是一种公共物品。如果一个数学家证明了一个新定理,该定理就成为人类知识宝库的一部分,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由于知识是公共物品,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就可以免费使用其他人创造的知识,结果用于知识创造的资源就太少了。
在评价有关知识创造的政策时,重要的是要区分一般性知识与特殊的技术知识。特殊的技术知识,例如一种高效电池的发明,可以申请专利。因此,发明者得到了他的发明的大部分好处,尽管他肯定得不到全部好处。与此相比,数学家不能为自己证明的定理申请专利;每个人都可以免费得到这种一般性知识。换句话说,专利制度使特殊的技术知识具有排他性,而一般性知识没有排他性。
政府努力以各种方式提供一般性知识这种公共物品。政府机构常常补贴医学、数学、物理学、化学和生物学,甚至经济学中的基础研究。一些人根据太空计划增加了社会知识宝库来证明政府为太空计划提供资金的正确性。的确,许多私人物品,包括防弹衣和快餐汤,都使用了最初由科学家和工程师在登月研究中开发出来的材料。决定政府支持这些努力的合适水平是困难的,因为利益很难衡量。此外,那些分配研究资金的政府官员们很少是科学专家,因此,不能最好地判断哪些研究将产生最大的收益。
3.反贫困。经济学家之间对政府在反贫困中应该起什么作用的看法并不一致。这里,我们要注意一个重要观点:反贫困计划的支持者声称,反贫困是一种公共物品。
假定每个人都喜欢生活在一个没有贫困的社会里。尽管这种偏好普遍存在,但反贫困并不是自由市场可以提供的“物品”。由于贫困问题如此之大,以致于没有一个人可以消除贫困。而且,私人慈善事业也很难解决问题:那些没有向慈善事业捐款的人可以免费利用别人的慷慨。在这种情况下,对富人征税来提高穷人的生活水平可以使每个人的状况变好。穷人状况变好,是因为他们现在享有较高的生活水平,而那些纳税的人状况变好,是因为他们享受一个较少贫困的社会的生活。
显然,公共物品是社会所必要的。但公共物品的生产是需要成本的,这种成本应该由受益者共同承担,但它又不像私人物品那样,可以实现谁付钱、谁消费的原则,因为作为一个整体,它一旦被提供出来,就无法阻止那些没有分担成本的人来消费。这就成为了一个问题。
例如,住楼房的居民肯定会注意到,楼道里的灯泡经常是坏的。当你黑夜里上下楼时,你肯定经常会想:怎么总没人来换灯泡呢?但如果你家洗手间的灯泡坏了,你肯定会马上买新灯泡换上。同样是灯泡,但楼道上的灯泡与你家洗手间的灯泡却有不同的遭遇。原因在于,你家洗手间的灯泡为私人物品,而楼道上的灯泡则是公共物品。
楼道里的路灯照明是居民们必需的,但路灯的供给要花钱,有一天你好心地换上了一只,别人只会表扬你,说你办了一件好事,不过每个人都只从中受益,而并不需要为此分担成本。如果灯泡接二连三地坏,你会不断地买新的去换吗?你可能会想:这不行,以后买新灯泡的钱必须由楼道里的居民平摊!
假设有5家愿意分担部分费用,另外3家却不愿意,当你向这3家索取费用以弥补成本时,他们甚至可以说:“我并不需要啊,因此不想付款,你们愿意的话你们自己干好了!”事实上,他肯定需要路灯,而且肯定会消费路灯,可是你及其他付费的人却无法把他排除在外。
这种个人不愿意为公共物品付费,总想让别人提供后自己免费享用的行为,现代经济学称之为“搭便车”。就像乘公共汽车,却不想买车票一样。结果是什么呢?每个人都指望别人做好事自费提供公共物品,自己坐享其成;结果谁也不生产,最终导致公共物品的供给量为零。所以楼道上的路灯、公用厕所的灯泡总是没人去换。
由于每个人都有占便宜的动机,容易产生搭便车行为,所以经济学家认为,公共物品不可能像私人物品那样通过自由市场(即私人交易市场)来实现最优配量。因此,我们平时使用的公共物品,往往大多是由政府或集体来提供的。于是政府有权通过税收、集体有权通过收费来弥补成本。
为了说明提供公共物品的困难和解决办法,我们再来看一个例子:
美国一个小镇的居民喜欢在7月4日这天看烟火。根据经验,全镇500个居民中的每个人对观看焰火都给出了10美元的评价。放烟火的成本为1000美元。由于5000美元的利益大于1000美元的成本,从社会效果看,小镇居民在7月4日看烟火是有效率的。
私人市场能提供有效率的结果吗?也许不能。设想这个小镇的企业家艾伦决定举行一场焰火表演。艾伦肯定会在卖出这场晚会的门票时遇到麻烦,因为她的潜在顾客很快就会想到,他们不买票也能看烟火。由于烟火没有排他性,因此,人们有成为搭便车者的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