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一合药分剂料理法
内容:古秤惟有铢两,而无分名。今则以十黍为一铢,六铢为一分、四分成一两、十六两为一斤。
虽有子谷黍之制,从来均之已久,正尔依此用之。但古秤皆复,今南秤是也。晋秤始后汉末以来,分一斤为二斤耳,一两为二两耳。金银丝绵,并与药同,无轻重矣。古方唯有仲景,而已涉今秤,若用古秤作汤,则水为殊少,故知非复秤,悉用今者尔。
方有云等分者,非分两之分,谓诸药斤两多少皆同耳。先视病之大小轻重所须,乃以意裁之
。凡此之类,皆是丸散,丸散竟便依节度用之。汤酒中无等分也。
凡散药有云刀圭者,十分方寸匕之一,准如梧子大也。方寸匕者,作匕正方一寸,抄散取
不落为度。钱五匕者,
今五铢钱边五字者以抄之,亦令不落为度。一撮者,四刀圭也。十撮为一勺,十勺为一合。药以升分之者,谓药有虚实轻重,不得用斤两,则以升平之。药升合方寸作,上径一寸,下径六分,深八分。内散药,勿按抑之,正尔微动令平调耳。而今人分药,多不复用此。
凡丸药有云如细麻者,即今胡麻也,不必扁扁,但令较略大小相称耳。如黍粟亦然,以十六
黍为一大豆也。如大麻子者,即大麻子准三细麻也。如胡豆者,今青斑豆也,以二大麻子准之。如小豆者,今赤小豆也,粒有大小,以三大麻子准之。如大豆者,以二小豆准之。如梧子者,以二大豆准之。一方寸匕散,蜜和得如梧子,准十丸为度。如弹丸及鸡子黄者,以十梧子准之。
〔谨案〕方寸匕散为丸如梧子,得十六丸如弹丸一枚,若鸡子黄者,准四十丸。今弹丸同鸡子黄,此甚不等。
凡汤酒膏药,旧方皆云咀者,谓秤毕捣之如大豆者,又使吹去细末,此于事殊不允;药有
易碎、难碎、多末、少末、秤两则不复均,今皆细切之,较略令如咀者,差得无末,而粒片调和,于药力同出,无生熟也。
〔谨案〕咀,正谓商量斟酌之,余解皆理外生情尔。
凡丸散药,亦先切细曝燥乃捣之。有各捣者,有合捣者,并随方所言。其润湿药,如天门冬
、干地黄辈,皆先切曝,独捣令偏碎,更出细擘曝干。若逢阴雨,亦以微火烘之,既燥,小停冷乃捣之。
凡润湿药燥,皆大耗,当先增分两,须得屑乃秤为正。其汤酒中不须如此。
凡筛丸药,用重密绢令细,于蜜丸易成熟。若筛散草药,用轻疏绢,于酒服则不泥。其石药
亦用细绢筛如丸者。凡筛丸散药竟,皆更合于臼中,以杵研之数百过,视其色理和同为佳。
凡汤酒膏中用诸石,皆细捣之如粟米。亦可以葛布筛令调,并以新绵别裹内中。其雄黄、朱
凡煮汤,欲微火令小沸。其水数依方多少,大略二十两药,用水一斗,煮取四升,以此为率。然则利汤欲生,少水
而多取;补汤欲熟,多水而少取。好详视之,不得令水多少。用新布两人以尺木绞之,澄去浊,纸覆令密,温汤勿令
铛器中有水气,于热汤上煮令暖亦好。服汤云分再服三服者,要令力热势足相及。并视人之强羸,病之轻重,以为进退增减之,不必悉依方说。
凡渍药酒,皆须细切,生绢袋盛之,乃入酒密封,随寒暑日数,视其浓烈,便可漉出,不必待至酒尽也。滓可曝燥,
微捣,更渍饮之;亦可作散服。
凡建中、肾沥诸补汤,滓合两剂,加水煮竭饮之,亦敌一剂新药,贫人当依此用,皆应先曝令燥。
凡合膏,初以苦酒渍令淹浃,不用多汁,密覆勿泄。云时者,周时也,从今旦至明旦。
亦
有止一宿者。煮膏,当三上三下,以泄其焦势,令药味得出。上之使匝匝沸仍下之,下之取沸静乃上,宁欲小生。其中有薤白者,以两头微焦黄为候。有白芷、附子者,亦令小黄色也。猪肪皆勿令经水,腊月者弥佳。绞膏亦以新布绞之。若是可服之膏,膏滓亦堪酒煮稍饮之。可摩之膏,膏滓即宜以敷病上,此盖贫野人欲兼尽其力。
凡膏中有雄黄、朱砂辈,皆别捣细研如面,须绞膏竟乃投中,以物疾搅,至于凝强,勿使沉
聚在下不调也。有水银者,于凝膏中,研令消散。胡粉亦尔。
凡汤酒中用大黄,不须细锉。作汤者,先水渍,令淹浃,密覆一宿。明旦煮汤,临熟乃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