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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相识已久(第1页)

第一章相识已久

太过久远的事情,就好像多年前吹过的一阵清风,在经历了许多次转折之后,我甚至无法承认,我依然是过去的那个我。而那阵风,早就甩着任性的尾巴,离自己远逝了。

也许我只是觉得,现在刮起的某阵风,犹如记忆中那样柔和,自己便妄下断言,一切都像从前一般安然无恙。其实,在几年时间乘上风速的距离之外,才是我不可追溯的过去。于是,我习惯于只用短暂的记忆来描绘人生,就像绿植一样,在看似毫无变化的形态上,让自己生长得更好,或者更坏。所以,我打算从我的二十二岁讲起,因为那是我遇见荆虹的年纪。

刚刚进入大学时,我便对荆虹的名字有所耳闻了。起初,我是从同学的议论中知道她的。那时,我似乎对任何别人感兴趣的事情都很上心,尤其听到他们讨论某个专业的某位女生长相出众时,我的耳朵就像雷达一样,能够自动调准方向,接收信号。我了解女生的大部分渠道来自于男生,但是有关于荆虹的一切,却是从一些女孩子那里偷听来的。这是一件十分稀奇的事情。我猜想,当一群女生聚在一起,讨论某一位特定的姑娘时,若非出于嫉妒,便是因为羡慕。

然而,荆虹离我很远,比任何实际的距离都遥远,因为她根本不认识我。即便有相识的机会,我也羞于开口,难以向她表露自己的心声。从那之后的两年间,荆虹的名字就像滚雪球一样,在我的脑海中不断放大,使我感觉如此沉重而又难以忘怀。在有限的生命里,我们总是费尽心思,给陌生的事物下定义,等定义完成,这件事物也就彻底丧失了它的气质和美感。也许不管你给别人留下什么样的印象,都不如使他们对你饱有好奇心强。

其实,我见过荆虹不下百次了,但真正和她交谈,却是在大二学期末的一天。

那天,学校所有的课程都已结束,只剩下几门重要的考试,仍然挡在暑假的门前,不肯放行。按照学校的惯例,为了给大一新生腾地儿,升入大三的学生,必须在暑假以前搬到主校区。于是,在那个酷热的夏天,一千多名少男少女,顶着灼人的烈日,驮着大大小小的行李,好像逃荒似的,匆忙撤离了分校。

说实话,虽然主校离分校只有四五公里远,但是我对搬到主校区这件事仍然充满了无限的恐惧感。不像一些人,对接受新事物异常兴奋。他们巴不得离开这里,到沸沸扬扬的地方经历一番。我总觉得,人一多,做任何事情都要复杂起来。我对主校区的恐惧还来源于,我是一个很难接受新环境的人,那种硬性的改变,就好像从火盆一下子跳进水坑里,原有的热情瞬间冷却了。每换一次环境,我的生活总是要停滞一段时间,整个人从头到脚都无精打采的,内心也会空虚好久。

为了使学生们顺利完成藏羚羊般的迁徙,学校动用了所有的校车,来来回回,一刻不停地往返于分校和主校之间。即便这样,要想在一天之内完成所有人的搬迁工作,也只能是痴人说梦。

幸亏,有些学生不愿意和其他人挤校车,干脆包了辆出租车,与室友平摊车费,这种人为学校分担了一部分压力,属于富足家庭的子女;有的学生在大一时便从二手市场购置了自行车,他们比较辛苦一点,需要在燥热的天气下往返不知多少次,才能把所有的行李运完;其他交通工具,就只剩下公交车了,坐这种车的人一般都不怎么明智,因为在其他乘客的眼里,他们是最麻烦、最讨人厌的那类人。当然,还有像张弛这种人的,虽然占少数,但也存在。他经常进出于校内的超市,与超市老板之间形成了一种势必存在的友谊。离开分校时,这种友谊出乎意料地派上了用场,超市老板竟然慷慨大方地将自己运送货物的三轮车借给了他。

在确定好交通工具之后,宿舍的人开始不紧不慢地收拾行李。

我们宿舍由四个人组成。这四人当中,吴迪和关健形影不离,因为他们年纪稍轻,兴趣相投,喜欢打电子游戏、做各类运动;我和张弛则不同,我喜欢看书,未

参假任何社团,也没有太强的交际欲望。张弛喜欢泡学妹,涉猎广泛,社团参加了一大堆。我们算是自成一派,各有各的事情做。

我是四人当中唯一一个非京籍的学生,这种说法乍一听上去蛮酷的。由于地域上的差异性,我在他们的心中自然而然地种下了一丝神秘感。

他们从未离开过北京,对我生长的城市也就一无所知。有时候,我想和他们讲通一个道理,就是:我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他们知道的我不知道。然而,他们提出了另一个更加让人费解的说法:假如我们四人来自不同的城市,那么毫无疑问,这句话绝对成立;可是偏偏只有我来自不同的城市,他们对我产生的好奇心就会多出两倍来。

这就像掷骰子一样,如果我和一个人比点数,我最多比这人小五点,如果我和三个人一起比点数,那么我就有可能比他们的总和小十七点。这种理论一直持续了一年之久,后来大一学期结束,暑假闲暇时,他们组团去了一趟我的老家。自那之后,他们便笃定,中国人除了方言和饮食上的差异外,其他毫无分别。这话好像在说,他们自认为的不同,应该是发生在某个神秘的层面,而非衣食住行上。我呢,自然也就成了真正的普通人,原本的一丝神秘感,就这么毫无保留地被揭穿了。

大二学期结束之后,我成了一个异类,一个看上去安分守己、勤学好问,却有三门课程不及格的学生。在别人看来,这根本难以理解,可事实就是如此。有时候,我表现得十分用功,却总是取得很差的成绩。更何况,与其他三位舍友相比,我和书籍打交道的时间最多。这也许就是别人想不通的原因。

在度过了这样浑浑噩噩的两年之后,我似乎再也看不到自己的前途了。可就在这时,荆虹却闯进了我的生活。她就像是在我生命垂危之际,突然冲击到我胸口上的电流一样,使我立刻活了过来。

那天下午,正当所有人手忙脚乱地收拾行李时,我却独自走到操场上,坐在长凳上发起呆来。我的行李少得可怜,而且平时摆放有序,如果想要撤离某个地方,兴许连十分钟都用不了,就可以整理完毕。这是从我父母身上遗传下来的习惯。这

种习惯让我显得更加寂寥,好像这世上根本没有哪个地方是我决定留下来,供自己度过一生的。

操场东面是食堂,只有三层,下面两层并没有太大差别,卖的食物也没有地域和口味之分,顶层用来举办新生欢迎会和各类活动,一直空着;南面是教学楼,一到四层用来上课,五层是图书馆和微机教室;西面是男生宿舍,北面是女生宿舍,两栋楼都有六层高,彼此挨得很近,看起来好像互相勾连,其实不然。用大多数男生的话讲:中间缺扇暗门。

操场四周布满了通往各处的街道,道两旁种着高大挺拔的杨树,男女宿舍门前的树身上,拦腰挂了几条细细的麻绳,多半用来晾被子。操场的面积很小,只够摆放几个篮球架。这也就使得,许多具有其他运动细胞的学生毫无用武之地。譬如我,初高中时是足球队队长,上了大学才发现,原来自己培养兴趣爱好的方向是有偏差的。

这种格局很少见,但也教人无能为力。现如今,即将和这些熟悉的地方告别了,我总想记下点什么来,好让自己在往后的日子里不用牵肠挂肚、备受煎熬。

许多人在我背后游走过去,他们的行李在地上拖出“呲呲”的响声。那些动静让我感觉极不协调,好像自己被他们的步伐超了一大截,心里就慌了。

那个时候,所有人似乎都有一条路可走,哪怕肆无忌惮地挥霍时光,也看不出任何焦虑与忧愁。

坐下没多久,我便要起身离开了,却发现,荆虹从操场门外走了进来。我悄悄坐了回去,假装若无其事地看着远处的秃山,荆虹则围着操场划起步子来。那时,操场上只有我们两个人,阳光好像黑炭上攒动的火苗,一寸一寸地向外扩张,杨树叶子似乎已经耐不住它的炙烤,开始打蔫儿了。连续几天没有落雨,操场的橡胶地上金光粼粼,冒着一股凶猛的热潮。

荆虹上身穿一件纯白色的T恤,下身着一袭素色的长裙,脚上的凉鞋是平底的,黄棕色。荆虹的个头很高,以前有几次与我擦肩而过,她的额头刚好擦过我的双眼。

如此一来,她大概有一米七左右。她留着披肩长发,一边束在耳后,一边遮住脸颊,额前剪了齐刘海,正好搭在眉毛上。

操场上原本没有跑道,只有一条划定球场范围的、长方形的白色实线,将所有与篮球运动毫不相干的人限制在外面。荆虹沿着这条实线,一边踱步一边听着音乐,两条黑色的耳机线从她的长发里延伸出来,在胸前交汇,然后连接到她的手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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