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自己穿着现代的T恤牛和仔裤,在人群中格外扎眼。
“这是什么地方?我怎么会来到这里?”
陈明遇发现戴在他手腕上的灵蛇手表,居然消失了。
也不算是消失,而是变成了纹身,栩栩如生的灵蛇手表,出现在他的手腕上。
“这是怎么回事?”
“让开!”
陈明遇慌忙滚到路边。
一队身着鸳鸯战袄的军士押着十几名戴枷犯人经过,犯人脖颈被铁链串在一起,脚踝血肉模糊。
最前面是个书生模样的年轻人,背后插着“勾结贼寇”的斩标。
“崇祯七年六月……”
陈明遇读出行刑牌上的日期,浑身血液瞬间凝固。
他穿越了!
而且是明末乱世!
“这位爷,行行好……”
一个瘦骨嶙峋的小乞丐拽住他裤脚。
陈明遇这才注意到街边蹲满了衣衫褴褛的流民,有妇人当众哺乳,婴儿却早已死去,婴儿的尸体上已经生出蛆虫,蛆虫正从婴儿的嘴里,爬进爬出。
陈明遇胃里一阵翻腾,突然被人从背后撞了个趔趄。
“对不起……”
陈明遇下意识道歉,却见三个地痞围了上来,为首的刀疤脸咧嘴露出黄黑相间的牙齿道:“外乡佬,踩了爷的鞋,赔钱!”
陈明遇知道这是敲诈,但人生地不熟,只能低头:“大哥,我刚到……”
“赔钱,赔钱!”
三个地痞流氓,将陈明遇围了起来。
“我没钱!”
“没钱,把你的鞋脱下来!”
刀疤脸伸手就开始脱陈明遇的鞋子。
其他两个地痞大叫:“脱他的裤子,裤子也值钱……”
刀疤脸抽出一个造型怪异的匕首,这柄匕首是三面有刃:“识相的,老老实实别动!”
脱他的鞋子抵债,他就那就忍了,可问题是,居然还要他的裤子……
真当陈明遇不要脸吗?他虽然没有练过功夫,在上学期间也没少打架,不过,一打三还是头一回。眼看刀疤脸逼近,他猛地一个侧踢,正中对方手腕,匕首“当啷”落地。
“找死!”
其他两个地痞围上来,陈明遇再次抬腿,一记断子绝孙腿,正中一人,趁着对方弯腰的时候,陈明遇用肘击中正准备偷袭自己的刀疤脸。
就在这时,又有三名彪形大汉围了上来,为首的山羊胡子狞笑:“外乡人,敢动我兄弟?”
陈明遇意识到,这几个人都是一伙的,他顾不得三七二十一,捡起地上的匕首,朝着远处跑去。
结果,慌不择路,迎面走来一队衙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