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秦淮河畔,红粉倚栏
不用说,这镖队口中那凶残悍匪与可怜小娘子正是费劲与楚姿二人,托抢来的……不对,托买来的这匹马的福,他们终于在累成两坨人干之前风尘仆仆地赶到了金陵。
楚姿还在路过的小镇中买了张面具戴上,毕竟他长得确实有些惹眼,如今“明月仙子”刚刚“过世”不久,江湖中人对扬州第一美人记忆犹新,还是低调些不要冒险为妙。
不过脸遮得住,那不合身的衣裳却遮不住,加上费劲也是通身奇服,双人一马极为惹眼。
本应买两匹马的,最后只得到一匹,不得不委屈楚姿跟费劲同骑。
同骑就同骑吧,总比走路好,楚姿虽腹诽几句,但也没那么娇气。只是可怜的少年怎么都没想到,这不过是噩梦的开始。
伊始,费劲在前、楚姿在后,然而相安无事不过弹指,马刚扬蹄跃出,楚姿就被掀了下来。好在他轻功尚可,不然大头朝下栽进泥里,真是要多丢脸有多丢脸。
可是当时也没好到哪里去。少年猝不及防掉在马尾边,灰头土脸、目瞪口呆:“你会不会骑马啊你?”
“会、会啊。”费劲略有些心虚,其实他住的山里只有野猪,那位野猪兄弟他也只骑过一次,就扎得自己屁股疼。想来骑马跟骑猪也无甚差别……吧。
配了马鞍的马背还很光滑呢。
这人看着就不会撒谎,楚姿无奈地翻了个白眼,挥手把费劲往后面赶:“走开走开,我来控马,你还是乖乖坐着吧。”也不知哪家门派教出的傻徒弟,一大把年纪了马都不会骑。
武功倒是绝高,就是招式有点怪怪的,回想当日望亭春一战,总觉得对方把自己当树砍。
于是第二次,楚姿在前、费劲在后。楚少侠弓马娴熟,驯服这镖队的马匹手到擒来,拉着缰绳一骑绝尘。
然而—
“你摸我腰干吗,放手!”
“哦。”
“肩也不要碰!”
“可是小楚,不扶着我坐不稳。”
“我管你坐不坐得稳,臭男人不要碰我。喂,手摸哪儿,你摸我大腿干吗!”咦!真是痒死了—楚姿从小就怕痒,是那种决战中要是挠他痒痒就会一败涂地的怕。
费劲真的很无辜:“我们俩都是男人啊,这样很奇怪吗?”
也因此,今日金陵城镇守城门几位士兵们理所当然地把他们拦在城门前。
“什么人!进城干什么!”
费劲虽看不清这座城,但听见已然到了金陵,心中十分欢悦,便咧开嘴露出一口大白牙,兴高采烈道:“我是来找手下败将的,这城里的人都要做我手下败将!”
当然他言下之意是江湖人,可守城小兵又不混江湖,当下面色大变,望望他那充满重犯气质的脸再望望那更有重犯气质的斧头,立刻围上来要抓人归案。
眼见自己要遭池鱼之殃的楚姿连忙下马解释:“诸位,这是我家哥哥,生来就是个傻的,可怜得很。听说金陵城中有好大夫,这回正要带他来看病呢。”
楚姿与人打交道自然比费劲可靠万倍,可惜戴了个怎么看怎么令人狐疑的面具,又穿了套怎么瞧怎么像偷来的不合身的衣服,那些士兵半信半疑:“傻的,看病?看病怎么还带这种凶器?”
那斧头上还有血痕,休想欺他们没有见识。
身为一个练近身搏斗武技的,楚姿也十分看不起这些武器派,尤其这个……“哎,几位大哥,这不是什么凶器,正是我哥的病因啊,不信你们问问他这是什么。”
那小兵从善如流:“你,怀里这是什么?”
费劲拍拍渻砾,十分骄傲:“宝剑,我师父的师父的师父传下来的祖传大宝剑。”
“噗,哈哈哈哈哈哈,还真是个傻的。行了行了你们进去吧,记得到了城里不许纵马伤人,否则官府不饶你们,明白?”
直到两人牵着马进了城,费劲还在问楚姿:“他笑什么?”
楚姿高深莫测地回答:“可能家中夫人生了个大胖小子吧。”
金陵与扬州虽都繁华无匹,两者风情却截然不同。扬州如一位清新袅娜的淡雅佳人,金陵则是妩媚醉人的浓妆丽姝。一入金陵城,随风扑来阵阵令人恍惚的暖香,将异乡游子圈入难以言说的温柔怀抱中,使人不再思归。
而今日的金陵,似乎更添一分艳色。
街上来往行人众多,楚姿打眼一望,就瞧见七八个腰间挂着兵器的江湖人士,或单独行走、或三五成群,纷纷往同一个方向去。
这不太对。金陵并非尚武之都,平日并没有许多江湖中人出没,忽然来了这么些人,莫非是有什么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