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生,”波托斯说,“我提前警告您,这样向火枪手挑衅是自讨苦吃。”
“自讨苦吃?”达达尼昂说,“先生,这您言重了。”
“对于习惯于面对敌人而毫不畏惧的人来讲,这话再合适不过。”
“啊!这还用说!我猜想您是绝不会把您的脊梁转过来面对您的敌人吧?”
我们的年轻人很得意自己的这句俏皮话,说完后便乐着走开了。
波托斯怒不可遏,想朝达达尼昂扑过去,他已经发了疯。
“改天吧,改天吧,”达达尼昂朝他大喊道,“等您脱下披风的时候再说。”
“那就一点整,在卢森堡公园后面。”
“没问题,一点整见。”达达尼昂说罢转过了大街的拐角儿处。
可是,不管是刚才跑过的那条街,还是现在他拐入的这一条街上,举目搜寻,都看不到他所找的那个人。那陌生人尽管走得慢,可是达达尼昂因为撞到了两个人而发生争执,耽搁了那么长时间,现在也该走远了,也有可能他走进了某一个院子。达达尼昂逢人就打听,但没有人看到过那个人。接着,他沿街下坡一直走到一个渡口,然后又沿着塞纳河和红十字路口往上走,都不见那人的踪影。他跑得满头大汗。但是,从某种意义上讲,他跑这一阵子还是有益处的,因为他的情绪趁此冷静了下来。
他开始考虑刚刚发生的事,事情还真的不少,而且多数不吉利。现在才上午十一点,而这个上午,短短的几个小时,使他失去了特雷维尔先生的信任:德·特雷维尔先生肯定认为他离开时所采取的那种方式是冒失的、粗鲁的。
其次,他因为冒失的离开,本来是追那个人,不仅没追上,还给自己找来了两场决斗。无疑,这将是两场货真价实的决斗——跟他决斗的是两个火枪手,每个人都能杀死三个达达尼昂,更何况是两个火枪手。他们都是他非常尊重的人。在他的心目中,他们是超乎一般人之上的人。
不用说,结果肯定不妙。他觉得十有八九自己会被阿托斯杀死。因为达达尼昂抓住了波托斯的弱点,所以,我们不难理解,我们的年轻人并不怎么害怕波托斯。然而,希望是人心灵里最后熄灭的东西。这样,达达尼昂依然幻想自己在两场决斗以后还能活下来,当然身上会带着可怕的很重的伤。在那样概率很低能幸免于死的情况之下,为了未来,他如此自我责备了自己:
“我真愚蠢!勇敢而不幸的阿托斯肩上受了伤,我偏偏像山羊似的一头刚好撞在了他的肩膀上!他甚至是有权利当场把我杀掉的,我那一头撞得他肯定疼得不得了。至于波托斯!呃!至于波托斯,老实讲,那想起来就有点滑稽可笑了……”
我们的年轻人说情不自禁笑了起来,然而想起独自一个人在笑,似乎很奇怪,所以同时又四面张望着,害怕他的笑又会伤害到什么过路人,再次引来一场决斗。如果有人看到了,一定会感到他笑得莫名其妙。
达达尼昂继续自责:“我撞到波托斯的情况有点滑稽,但我也鲁莽得可怜。有那样连招呼也不打一声就扑到人家身上的吗?还钻到了人家披风底下,这是更加严重的事,而且去看这看那,结果瞧见了那里面不该看到的一切!如此这般,他怎么会原谅我?要是我不曾向他提起那条讨厌的肩带的话,他也许会原谅我。自然,我没有明讲,用的是隐语,可那是怎样的含沙射影呀!他肯定知道我在说什么。啊!我真是个冒失、愚蠢的加斯科尼人!看来,以自己的个性,即使落到煎锅里,也要说几句俏皮话。好了,达达尼昂,老伙计,”他表现出自认为应该有的那种礼貌态度,继续自言自语,“幸免一死的可能性不大,如果我能幸免一死,我将来待人一定要彬彬有礼。要像阿拉米斯那样,应该让人钦佩,让人引做榜样。对,待人和蔼可亲,彬彬有礼。是不是有人说阿拉米斯是懦夫呢?不会有,肯定不会有。从此以后,我要处处以他为榜样。哈!他正好在这儿。”
达达尼昂就这么一边走,一边自言自语,到了离埃吉翁府邸几步远的地方,看见阿拉米斯正在公馆前跟国王卫队中的三个贵族兴高采烈地聊着。阿拉米斯也看见了达达尼昂,但是他想起了德·特雷维尔先生当着这个年轻人的面对他们两个火枪手大发雷霆的场面。对阿拉米斯来讲,他无论如何是不会欢迎目睹火枪手挨训的人的。但是,由于阿拉米斯的个性,他没有像上面两位为难达达尼昂,所以,阿拉米斯装着没看见达达尼昂。达达尼昂却和他想的相反,他脑子正全神贯注地想着一个与阿拉米斯和解并表现出谦恭的计划。他走到四个年轻人跟前,脸上带着极其亲切的微笑,朝他们深深鞠了一个躬。阿拉米斯只稍稍点了点头,脸上没有一丝微笑。这样,四个人立即停止了闲聊。
达达尼昂是个聪明人,自然一眼就看出自己是多余的。然而,对于上流社会的礼仪,他还缺乏经验,不了解上流社会的处事方式,不懂得遇到眼前这种尴尬情形,即碰见几个不大认识的人,在一起谈与自己无关的事情,应该巧妙地回避。他在思考怎么才能显得不那么笨拙地离开他们。碰巧,这时他注意到,阿拉米斯有一条手帕掉在了地上,显然,阿拉米斯没有发现,自己的一只脚正好踩在了那手帕上。达达尼昂灵机一动,觉得补救自己举止不当,光明正大离开的机会来了。他弯下腰去,不管火枪手多么使劲儿地踩着它不放,他还是以他能找到的最为优雅的一种姿势,从火枪手的脚下把那手帕拉出来,奉还给火枪手,说道:
“这是您的手帕,先生,如果丢了,您定会感到遗憾的。”说着便把手帕递给阿拉米斯。
这是一条绣得很精致的手帕。一个角上还绣有一个冠冕和一个纹章。阿拉米斯的脸顿时涨得通红,像抢似的一把将手绢从达达尼昂手里夺了过去。
“哈哈!”一个卫士叫了起来,“阿拉米斯,这回您不可能再不承认!可爱的布瓦特拉西夫人跟你亲热得连自己的手帕都归您了,看您往后还讲不讲您跟她的关系清白如水!”
阿拉米斯恶狠狠瞪了达达尼昂一眼,这一眼足以让人明白,由于自作聪明使自己又惹了祸,树立了另外一个死敌。然而,阿拉米斯很快就恢复了他那充满温柔的神态。“先生们,你们弄错了,”阿拉米斯说,“我不知道这位先生受什么怪念头支配会把它塞给我,而不是交给你们当中的哪一位。这条手帕可不是我的,我的手帕可以作证——它在这里。”
阿拉米斯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自己的手帕。这条手帕同样也非常漂亮,是上等细麻布料的——在当时,这种面料十分昂贵。不过,这条手帕上只只绣了物主姓名的起首字母,并没有绣花,也没有纹章。
这一次达达尼昂什么也没有说,明白自己又做了傻事,就不会弄得错上加错。但是,阿拉米斯的朋友们可没有相信阿拉米斯的这种否认。他们中的一个装出一副严肃认真的样子说:
“我亲爱的阿拉米斯,如果事情确实像你所说的这样,我就向你讨回它了——你也清楚,布瓦特拉西是我的挚友,我可不高兴有什么人拿他妻子的什物作纪念品。”
“这一要求您提得不合时宜,”阿拉米斯答道,“就是说,就其内容来讲,我承认你的这一要求是正确的。然而,我要加以拒绝,因为您提要求的这种方式却让人难以接受!”
“事实上,”达达尼昂怯生生地插话,“我没有见到手帕是从阿拉米斯先生的口袋里掉出来的——我只是看到他的脚踩住了它,就认为手帕是阿拉米斯先生的,就这么回事。”
“对,是您弄错了,亲爱的先生。”阿拉米斯对达达尼昂的这一改正无动于衷,冷冷地说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