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婆为证
【原文】
零陵县民谢子纯,弟亡六月妇刘氏生遗腹子,三岁矣。刘有佣妇董,与无赖子蒋甲有连。会董以睚眦去,子纯觊刘产,啖蒋以利,指刘子乃其子,董为刘乞养,欲以其子归原,而董证之。控县、控府,逾四年,滴血亦介游移。
适余以公事谒府,府提此案犯证俱齐,委余代鞫。刘之证佐皆生子时喜宴亲友,不能塞董口。余细检原卷,证者不一,曾无一语及稳婆。惟刘雇乳媪在生子四月之后,董据为乞养蒋子之验。因屏去吏役,一一研讯。刘称稳婆钱氏尚在,并产时服役有别媪邻居现存。产后自乳,以患乳痈,始雇乳媪,亦有治痈医师。询其里居,离城七里。密谕刘不得漏泄一字。托故出城,赴刘居查讯稳婆、乳媪,并侍产邻妇及医士。各供皆与刘符。归诘蒋、董,得子纯唆讼状。分别罪之。未终日而案定。
《梦痕录》
【译文】
湖南零陵县有个叫谢子纯的人,他弟弟去世六个月后弟媳刘氏生了个遗腹子,现在已经三岁了。刘氏有个女佣董某,和无赖蒋甲有私情。正好董某因与刘氏有磨擦被辞退,谢子纯觊觎刘氏的家财。就施小恩小惠利诱蒋甲,让蒋甲出面说刘氏之子实际上是蒋甲的儿子,董某为刘氏收养,因为想把这孩子还给蒋甲,所以被刘氏辞退。而董某则一再证明蒋甲说的绝无虚假。这案子告到县里、府里,已经拖了四年,采用滴血的方法辨别亲属真伪,结论也让人疑惑难定。
恰好我因公事到府里,府里说双方证人都已到齐,就让我代审此案。刘氏的证人都是生孩子办酒宴时请来的诸亲好友,但这并不能堵住董某的嘴。我仔细翻检原来的卷宗,证人各说各的,竟然没一句话提到接生婆。其中只提到刘氏当年雇奶娘是在生孩子四个月后,而董某正以这一点作为刘氏收养蒋甲儿子的证据。于是我让衙役全退场,对刘氏细细询问。刘氏称当年接生婆钱氏还在,还说生孩子时帮忙料理的邻家女子还在。生下孩子后一开始自己喂奶,因**生疮,才雇了个奶娘,这可以向治乳疮的医师核实。我问她住在哪里,她告诉我住在离城七里的地方。我私下告诫刘氏这些事一个字也不能对外人泄漏。我找了个借口出城,到刘氏住处查访当年的接生婆、奶娘、帮忙料理的邻家女子以及治疮的医师。他们的说法与刘氏所说的完全一样。我回来后审讯蒋甲和董某,查清了谢子纯在背后挑唆他们告状的实情,分别对他们处罚治罪。不到一天,案情就水落石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