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赶紧摸了摸上衣口袋,那里放着30张绿色大钞,在我的背包底层,还放着70张。
此时,口袋里的那些大钞,早已不见踪影。
真是出门遇到鬼了。
我赶紧追了上去,那人见我发觉,跑的更快了。
我一边跑一边喊,“我顶你个肺!有人偷钱,快抓小偷啊!”
边上的人不知是冷漠,还是对这些小偷很忌惮,竟没一个人上来帮我,这让我对这个城市的好感度顿时降为冰点。
但此时不是说这些的时候,把钱追回来最要紧。
我追着这个人,一直来到一个小胡同里。
他停下了脚步,接着,从巷子里又窜出来3个人,对我形成了前后包夹之势。
这种惯用的伎俩,说句实话,我以前也干过,万万没想到,有一天能发生在我自己身上。
真是善恶终有报啊!啊呸!满嘴顺口溜啊我。
“钱还给我!”我盯着那人说道。
“小子,眼长屁股上了吗?看不清现在什么情况吗?”偷我钱的年轻人不屑道。
“别那么多废话,钱还给我!”我再次伸出手,不依不饶的说道。
钱重要,还是命重要?当然是命重要!
但有时候,钱比命重要。一下子没了3000块钱,我的生活质量必然会急剧下降。
“不知好歹,给我打!打到他求饶为止。”年轻人一声令下,其他3人立马围了过来。
我,不是那么好惹的。
一个打3个,或者打4个,我还是很有自信的,不然,我也不会追着进来了。
但对方明显是这一带的惯犯,手里都有家伙。
我放倒了2人之后,年轻人拿出匕首,在我的胳膊上划了一刀,然后恶狠狠的说道,“再敢嚣张,我就捅死你!”
其他人有模有样,也纷纷掏出了匕首。
为什么不能空手夺白刃?这又不是抗倭神剧,哪有那么神?
我捂着受伤的胳膊,半晌后做出决定,“今天算我栽了,我们山高水长。”
“哼!去尼玛的!”年轻人啐了我一句,然后带人离开了。
我想过报警,但是我现在有些害怕警察,所以想想还是算了,只能认了栽。
我是来逃难的,不是来斗狠的,就当破财免灾吧。
后来我才知道,以金陵为中心,辐射周边几个省市,在这个时间段,偷窃是很常见的事,就算是报案了,警察也只是做个笔录,他们懒得管,也没有那个人力物力去管。
最出名的当属一江之隔的江城,更是被称为“贼都”。谁来火车站、汽车站都得挨那么一下子。
我二叔,在金陵开了一家小纺织厂,虽不是大富大贵,但已经提前进入小康了。
我拿着地址,找到了纺织厂,见到了二叔。
二叔自然知道我是犯了事来逃难的,他倒是没说什么特别的,只是说让我老实在这待着,在厂里学学手艺帮帮忙。
等南方那边的风声过去,我可以待在厂里,也可以去外面找找其它工作。
他也知道,我不是个安分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