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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商者行天下百无禁忌(第1页)

2。商者行天下百无禁忌

众多周知,世界上禁忌最多的人不是历史最为悠久的埃及人,也不是所谓的法律最“完善”的美国,而是犹太人。犹太民族在生活上的禁忌之多、之严格,在世界各民族中是不多见的,并且这些禁忌历经两千多年而能一以贯之,至今极少改变。但是在另一方面,犹太商人在经商时的百无禁忌,也是在各民族中不多见的。

犹太人作为一个世界民族,独立于世界划分为多少个意识形态势力范围之外,对他们而言只存在一种意识形态——耶和华上帝及其律法。所以,犹太商人在进行商业操作时,对于所借助的东西,即便是政治亦或感情,也从来没有什么顾忌,只要是有利于赚钱,且不违犯法律,就怎么好用怎么用,完全不必考虑过多。

在一般人的意识里,国籍绝对不是一件商品,要说有谁利用国籍赚钱,你一定不会相信,然而这是千真万确的。对于善于赚钱的犹太人来说,在当今商品世界里,什么东西都能成为商品。如此一来,被一般人看来绝对不可能商品的国籍,在犹太人看来,却成了理所当然的商品,不但比一般商品具有特殊性,更重要的是可以赚到更多的钱。

在犹太人的眼中,时间和国籍同样可以用钱买到,只要有自钱,便可以买到国的国籍。当然他们买国籍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更加方便地赚钱。犹太商人罗恩斯坦就是靠国籍致富的商贾。

罗恩斯坦的国籍是列支敦士登,但他并非生来就是列支敦士登的国民,他的国籍是用钱买来的。

列支敦士登是处于奥地利和瑞士交界处的一个极小的国家,人口只有19000人,面积157平方公里。这个小国与众不同的特点就是税金特别低。这一特征对外国商人有极大的吸引力。为了赚钱,该国出售国籍。非本国国民获取该国国籍后,不分贫富无论有多少收入,只要每年缴纳9万元税款就行了。因而,列支敦士登国便成为世界各国有钱人向往的理想国家。他们极想购买该国的国籍,然而,原来只有19000人的小国容纳不下太多的人,所以想买到该国国籍也并非易事。但是,这难不倒机灵的犹太商人。|

罗恩斯坦把总公司设在列支敦士登,办公室却设在纽约,在美国赚钱,却不用交纳美国的名目众多的税款,只要一年向列支敦士登国交纳9万元就足够了。他由此获取了最大利润。

对于一般人来讲,国籍是神圣的,会认为这种以国籍为资本做生意的行为是对国籍的亵渎。但是犹太人从不看重这个政治概念,在他们看来,如果以它为资本能够为自己带来巨大利润,为什么要选择放弃呢?所以对于生意而言,国籍和政治不是最重要的,是提醒人们做生意要采取不同的方式和方法而已。

罗恩斯坦经营的其实是一家“收据公司”,靠收据的买卖可赚取10%的利润。在他的公室里,只有他和女打字员两个人。打字员每天的工作是打好发给世界各地服饰用具商的申请书和收据。他的公司实质上是斯瓦罗斯基公司的代销公司,他本人也可以说是一个代销商。

提及斯瓦罗斯基公司,便不能不提罗恩斯坦致富的本钱——美国国籍,下面是罗恩斯坦的一段真实的故事。

斯瓦罗斯基公司实力雄厚。达尼尔·斯瓦罗斯基家是奥国的名门,他的祖先世世代代都生产玻璃制假钻石的服饰用品。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斯瓦罗斯基的公司因为在大战期间曾奉德国纳粹党的命令制造军用望远镜等军需品,所以将被法军接收。当时是美国人的罗恩斯坦悉知上情后,立即与达尼尔·斯瓦罗斯基进行交涉:“我可以和法军交涉,不接收你的公司。不过条件是——交涉成功后,请将贵公司的代销权让给我,收取卖项的l0%好处,直到我死为止。”

斯瓦罗斯基对于犹太人如此精明的条件十分反感。但经冷静考虑后,为了自身的利益,他只好委曲求全,为保住公司的大利益而全部接受了罗恩斯坦的条件。

在别人走投无路之时,要挟别人屈从自己的条件,一般人大概都会把这种做法斥之为乘人之危。但是,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是,斯瓦罗斯基家族无论在当时的“勉强同意”,还是在事后的按照协议向罗恩斯坦支付的销售额10%的利润从未中断过,这说明他们与罗恩斯坦的这笔交易,对其家族毕竟还是有利的。而且,罗恩斯坦的做法,也没有明显违犯有关法律的地方,不然的话,斯瓦罗斯基家族也不会毫无反抗地一直忍受着。

对法国军方,罗恩斯坦充分利用美国是个强国的威力,震住了法军。在斯瓦罗斯基接受他的条件后,他马上前往法军司令部,郑重提出申请:“我是美国人罗恩斯坦。从今天起斯瓦罗斯基的公司已变成我的财产,请法军不要予以接收。”

法军哑然。因为罗恩斯坦已经是斯瓦罗斯基的公司主人,即此公司的财产属于美国。法军无可奈何,不得不接受罗恩斯坦的申请,放弃了接收的念头。

就这样,罗恩斯坦未花一分钱,便取得了斯瓦罗斯基公司的“代销公司”,轻松自在赚取销售额10%的利润。

罗恩斯坦轻松致富,是国籍帮了他的大忙,以美国国籍为发家的本钱,再靠列支敦士登国的国籍逃避大量税收,赚取大钱!这就是犹太人。国籍也是能赚大钱的手段。所以说商者经商百无禁忌,只有赚取金钱才是最终、最大的目标。在赚钱方面他们总是会有一些让别人意想不到但却非常有效的举动,就连国籍也成了他们赚大钱的媒介。所以,如果有一天你再太人又利用别的什么听起来简直不可思议的东西赚了大钱时,完全不必有吃惊和不解,因为在赚钱上,犹太人是什么门路都会想出来的。

其实对于善于投机的犹太人来说,罗恩斯坦的暴发就算费劲了,有一个身材矮小、患过小儿麻痹症的犹太人就更精明了。

由于列支敦士登的国籍是紧俏商品,所以许多人只好花更高的大价钱去租该国国籍。于是一项新的生意便诞生了,一些很早就取得该国国籍的犹太人便靠“出租”国籍来发大财,应租者纷至沓来!

那个身材矮小、患过小儿麻痹症的犹太人便是国籍出租者之一。他一身兼了几十家公司的老板,当然只是法律上的名义老板而已。因为许多公司为了享受该国的优惠待遇,纷纷把自己的公司注册在他的名下,并甘心情愿向他交纳一定数量的租金。他的生意就是一本万利的生意,尽管他个子矮,患过小儿麻痹,但他投资了25万美元以后,潮水般的利润源源不断地流入他的腰包!

这就是精明的犹太商人。从“生意就是生意”这一信条的角度看,“国籍神圣”的观念和“乘人之危”的道德考虑,都是迂腐的多余的自我束缚。当一般人还在种种的道德伦理观念面前犹豫不决、徘徊不前的时候,他们已经把签好的协议拿在手中了。

生意就是生意,是不带任何感情色彩的。所以即便是在犹太人奉为经典《塔木德》中对酒的评价很低,犹太人依然会去做酒的生意,只因为它可以赚取很多的钱。曾盛极一时的施格兰酿酒公司,就为犹太人所经营。

施格兰酿酒公司创建于1927年,到1971年为止,这个公司共拥有57家酒厂,遍布世界各地,生产出了114种不同商标的酒。

这些看上去如此矛盾的事,为什么又能和谐地统一在犹太人的身上呢?

因为每一个犹太商人,都会有一张经商“底牌”,那就是他们通常所说的生意百无禁忌。犹太人的清规戒律繁多,很多人认为犹太人作茧自缚,完全没有必要受这么多约束。

其实,这是出于对犹太人的不了解。实际生活中,犹太人比许多民族都要少受束缚。因为规定越多越详尽,从某种意义上讲反而意味着可以不受限制的地方越多。因此,相些之下,犹太人更加自由了,这体现在商业活动中,就是犹太人做生意没有禁区。

同样的道理,犹太商人在实施商业策略时,对于所借助的东西,也从来没有什么顾忌,只要是有利于赚钱,且不违犯法律,就怎么好用怎么用,完全不会考虑过多。犹太人认为,在商场上,首要的不在于道德不道德,而在于合法不合法。只要合约是在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达成的,并且符合有关法规,那么,结果即便是再不公正,也只能怪吃亏的一方在事先不考虑周全。

犹太人最大的智慧之一就表现在把任何一种不可能变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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