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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演讲的金口才2(第1页)

第四章演讲的金口才(2)

第二,姿态直接影响着演讲者的说和做。

从生理学和心理学上讲,人体的某一部位的运动状态如何,总是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其他部位的运动。在演讲活动中,演讲者的头是否抬起,胸是否挺直,足是否立稳,无疑会影响到他做各种手势;而前两者的情况如何,还会对他的说话发生影响,即影响到他发出的声音。而声音和手势运用得怎样,将直接涉及演讲效果的。

姿态的种类

人的姿态,就演讲活动来看,可分为三种:头部姿态,躯干的姿态,足的姿态。

第一,头部姿态。

人的头部可以有各种姿态,用以表示各种意思。例如,昂头表示勇敢、高傲,抬头表示安稳、坚定,低头表示卑微、愁苦,歪头表示软弱、戏谑,后仰表示失望,前倾表示惊奇,微低表示思考,倾斜表示献媚,点头表示同意和鼓励,摇头表示否定和轻视,等等。

在演讲活动中,演讲者一般应采取抬头的姿态,这除了能表达安稳、坚定的情态,还能便于讲话(发出声音),以及容易让听众看到自己。当然,在特别必要的情况下,也可以采取其他的姿态(如前面我们所谈到的),但时间不宜过长,次数不宜过多。

第二,躯干的姿态。

躯干包括前胸、后背、腰、腿等部位。躯干能突出地表现一个人的精神状态,有较强的表情达意作用。一般说来,躯于正直,则表明精神饱满、勇敢坚定;躯干弯曲,则表明精神萎靡、意志消沉;躯干微向前倾,则表示关注、谦逊;躯干前后左右轻微转动,则表示热烈、激扬,等等。躯干的这些姿态,在演讲中都可以适当地加以运用的。

人的躯于虽然不像身体其他部位那样动作频繁,但它却是身体的“主轴”,直接影响着其他部位的运动。若是躯干不灵活,其他部位的运动也会不自然。因此,躯干必须和身体的其他部位相互协调。例如,站着演讲时,躯干应端正,胸脯挺起,两肩垂平,腰直腿直,保持一种自然站立的状态,若需动作,也以缓慢为宜,不能过快过大。应当注意的是,胸部挺起时不能过于挺出,即不能像军人立正那样,假如那样,胸部肌肉将会拉紧,腹腔部呼吸就不方便了。同时,两腿直立时应保持相互间有一定距离,而不可并拢,这样既显得灵活自然,也易于松弛筋骨,减轻疲劳。

第三,足的姿态。

足是全身的根,它的站立形状和位置对全身运动都会发生影响。足的表情达意,常常表现在思想感情的激烈变化之时。例如,向前迈步,表示勇敢、爱戴等一些亲近的情意;向后退步,表示恐怖、厌恶等一些疏远、避让的态度;左右移动,表示事物的运动方向和状态,等等。

足的位置可以有种种站法,从而表示种种意思。例如,两足并拢,可表示恭敬,谦让和服从的意思;两足分开距离过大,就会显得粗俗、愚笨等等。可见,上述这两种姿态,在演讲中往往是很少使用的。

演讲中足的正确姿态应是这样的:两足一稍前一稍后,构成45度角。足距不要太远,较肩宽稍窄为宜,即两腿间构成10度夹角。足跟应立定,两腿轻微弯曲。身体重量主要放在后足,以保持身体的平衡与稳定。这种姿态有三个优点:一是看上去自然、美观,二是身体不吃力,三是易于身肢活动。时间站得久了,不妨将两足位置调换一下,使之分别休息;同时,也可以使两足的角度稍做改变,以避免一种单调的站姿。

应当提醒朋友们注意的是,若变换站立的状态,应在说话的时候并配合说话的内容进行,而不能在讲话停顿的时候进行。变动的速度不能太快、幅度不宜太大,而应从容徐缓。只有这样,才会使听众感到自然,而不致使他们感觉不适,分散他们的注意力。

姿态的要求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动作也是一种雄辩力。其实,姿态也是如此,只不过它是一种相对静止的动作。然而,并非所有的任意发出的动作都有如此效力的,只有那种符合姿态的表情达意规律的姿态,那种具有美的特性的姿态,才能在演讲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具体说来,对演讲的姿态应提出哪些要求呢?

第一,优美。

优美是对姿态的最基本的要求。头、躯干与足的姿势样态,以及三者的相互配合,都应以优美为标准,令听众看上去感到舒适、愉悦。一般说来,头正、胸挺、腰直、腿轻轻弯曲、足间保持正常距离的姿态,就具有优美的特性。

第二,自然。

自然就是不做作。演讲者无论采取什么样姿态,都应是自然的,不是强做的。即使姿态表面看来较为优美。但如果是有意装出来的,那也会让人感到别扭,感到不快,引不起美感。自然的姿态应该是身体各个部位自然协调,肌肉既不绷得很紧,又不过于松弛,而是适中。这样的姿态不仅让听众看上去感到舒适,而且也使演讲者自己不易产生疲劳。

第三,变化。

无论姿态多么优美,多么自然,但是如果在较长的说话时间里,总是摆出一、二种姿态,那就显得单调、呆板,同时也使演讲者自己感到疲劳。因此,姿态应是变化的,特别是演讲时间较长时,更应有多样性的变化。怎样变化,当以演讲内容为根据。变化的次数也不是没有限制的,一般以3至5分钟变化一次为官。

批评有技巧

在我们的演讲中,时常会碰到对某人某物的评价。评价他人要有明确的准绳。评价的目的,就在于促使人认识和改正错误,并且发生转变。只有解决了目的性,才能从爱护人提高人的愿望出发,才能有真诚的友爱,如火的热情,诚挚的精神;才会有诲人的诚意,容人的雅量,帮人的耐心。

出于关心、爱护、帮助他人,与人为善的目的,对他人进行评价,即使批语有点出入,别人也能谅解。相反,如果评价他人的目的和出发点不正,夹杂着个人恩怨,泄私愤,图报复,幸灾乐祸,落井下石,即使批语的内容正确,往往也使别人难以接受。

评价他人的目的何在,这一点应说谁都会对答如流,然而在实践中,这一常识往往会被那些评价他人的人抛向脑后。最差劲的表现是因为评价某事而否定某人,诸如你这个人“无能”、“不行”,甚至说出“愚蠢”、“笨蛋”等污辱人格的话。

人都是有自尊心的,如果在评价中否定了一个人的自身价值,只能给别人带来更大的痛苦,产生积怨,甚至从此自暴自弃,破罐破摔,同时也损坏了人与人之间的和睦关系。还有的人在评价他人时,习惯运用比较法,即通过人与人之间的比较,证实被批评的人无能和愚蠢,这是不明智的。正确而有效地评价,应该表现出一种宽容和温情,无论是评价前还是评价中,都要设法让他知道,你所评价的是他们做错的那件事,绝不是他那个人,让他知道你的评价的含义,是他这个人还不错,但是这件事做得不对,今后注意改正。如此对事不对人,才能使人既认识错误,又坚定改正之心。

所以正确的评价应该是对事不对人的。虽然被评价的是人,但绝不能搞人身攻击,情绪发泄。之所以要评价,是因为要解决的是问题,是为了今后把事情办好。只要错误得到了改正,问题得到了解决,那么就可以说评价的目的达到了。为此,必须弄清事情的来龙去脉。

只要被评价的人能够认识到自身的问题,那么就可以说是已经解决了问题,众人能引以为戒,可以说做出的评价就是成功的。评价不是训人、打击人,更不是整人,而是帮人认识错误,分析错误的原因,制定改进的措施。因此,正确的评价应该是“对事不对人”。这种批评的方式对问题是直接的,而对人是间接的。具体的事都是具体的人做出来的,所以纠正了错事也就是对当事人的批评,但直接对事的评断更容易被人接受。

世界著名的心理学家施金纳以他的试验证明,在学习方面,一只因有良好行为而得到奖励的动物,要比一只因行为不良而受到处罚的动物学得快得多,而且更能够记住它所学的知识。

进一步研究显示,人类也有同样的情形。我们用批评的方式,并不能够使别人产生永久的改变,反而常常会引起愤恨。

另一位伟大的心理学家席莱说:“我们极希望获得别人的赞扬,同样的,我们也极为害怕别人的指责。”

批评所引起的愤恨,常常会降低员工、家人以及朋友的士气和情感,而所指责的状况仍然没有获得改善。

奥克拉荷马州恩尼德市的江士顿,是一家工程公司的安全协调员。他的职责之一是监督在工地工作的员工戴上安全帽。他说以前他一碰到没有戴安全帽的人,就官腔官调地告诉他们,要他们必须遵守公司的规定。员工虽然接受了他的纠正,却满肚子不高兴,常常在他离开以后,又把安全帽拿下来。

他决定采取另一种方式。下一次,他发现有人不戴安全帽的时候,他就问他们是不是安全帽戴起来不舒服,或者有什么不适合的地方。然后他以令人愉快的声调提醒他们,戴安全帽的目的是在保护他们不受到伤害,建议他们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戴安全帽。结果是遵守规定戴安全帽的人愈来愈多,而且没有造成愤恨或情绪上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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