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派小说网

北派小说网>从恋爱到婚姻的过程 > 干涉婚姻自由违法暴力干涉婚姻犯罪(第1页)

干涉婚姻自由违法暴力干涉婚姻犯罪(第1页)

干涉婚姻自由违法暴力干涉婚姻犯罪

-

婚姻自由是由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的,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是一种违法行为;暴力干涉则犯罪,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57条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是指以殴打、捆绑、扣押、禁闭或者抢掠等暴力方法,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干涉婚姻自由的人,常常是父母、子女、兄弟姐妹,还有丈夫、妻子,也有的是族人或者基层领导干部等。

任何一种犯罪都有它特有的四个构成要件,暴力干涉婚姻罪也不例外。这种犯罪的四个构成要件是:第一,侵犯的客体是我国刑法所保护的他人婚姻自由权和人身权利。第二,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当然,不是说只要有暴力就构成本罪,还必须分析使用暴力的程度与所造成的后果。第三,犯这种罪的人,必须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公民。第四,在主观上是故意,即故意使用暴力来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我们判断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要注意以下问题:

第一,要划清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行为的罪与非罪的界限。对于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没有使用暴力,或者虽然使用了暴力,但情节轻微,如只是一般的打骂,暴力程度不足以对他人行使婚姻自由权造成实际危害,则不能以犯罪论处。我国刑法第257条第2款规定,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属于严重的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应当判处较重的刑罚。这里需要注意,对于一般的干涉行为,如一般的打骂,被害人因为心胸狭窄想不开,本来不会出现自杀这类情况的发生,却意外地发生了,这不属于刑法第257条第2款规定的“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对这种情况,是否要追究暴力干涉婚姻自由人的刑事责任,应当根据具体情节而定。

第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人对被害人使用了暴力,过失地对被害人身体造成了伤害、过失地致被害人死亡,或者因为使用了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对被干涉人可能会出现自杀这种现象应当想到而没有想到,或者虽然想到了,但认为这种现象不会轻易发生,从而没有采取相应措施,最终导致出现了被干涉人自杀的现象,出现了这些情况,应当认定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如果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人故意将被干涉人打成重伤、重伤致死,或者是故意剥夺了被干涉婚姻自由人的生命,目的是使其无法行使婚姻自由权,这种行为远远超过了侵犯他人婚姻自由权的界限,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分别定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并以此处罚。

第三,在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情况中,还有一种形式,就是采取“生米做成熟饭”的办法,以强奸他人逼其就范的方法,企图达到迫使被害人与自己结婚、不能与他人结婚的目的。这种行为虽然也干涉了他人婚姻自由的权利,但侵犯的主要是被害人性的不可侵犯权利,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再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定罪处罚。

第四,丈夫因为不同意妻子与自己离婚,对妻子实行了暴力,鉴于夫妻之间的特定关系,丈夫虽然干涉妻子的婚姻自由,但在一般情况下,不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符合刑法规定的虐待罪等犯罪的要件,可以按虐待罪等犯罪处罚。

第五,还有一种特殊情况,就是对抢婚事件如何处理。对抢婚事件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不同性质正确处理。如果是因为向女方求婚遭到了拒绝,便纠集众人使用暴力,强行将女方劫持或者绑架到自己家中,强迫女方与自己结婚,这应当以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追究刑事责任。若是由于种种原因,女方已经和男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而后女方又不愿与男方结婚,或者不愿与男方同居,男方使用暴力将女方抢到家中,强行同居,对此,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讲到这里,对这种犯罪有两点说明:一是犯本罪而没有引起被害人死亡的,根据法律规定,只有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才处理,如果不起诉,法院不应主动审理。二是本罪引起被害人死亡,由于后果严重,不适用刑法规定的“告诉才处理”的规定。

为了保护公民的婚姻自由权利,我国刑法第257条做出明确规定,犯本罪情节一般的,判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告诉才处理,被害人不告诉的,法院不主动处理。二是致被害人死亡的,判处2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