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方脉总论五脏相涉
属性:肝者木也。肾为之母。心为之子。脾为之匹。肺为之主也。肝之为病。则有目胁指爪筋血诸证。皆气合血类从病。由是生焉。肝之窍在目。目为肝之官。而五脏之精华。皆上注于目。
肺
肉之精。为约束。属脾。其筋骨血肉气之精。与脉并为系。系上属于脑。后出于项。中至于
属膀
灌注
息。
之合
寒。
以爪
色白
足爪
筋急
黑者
心者火也。肝为之母。脾为之子。肺为之匹。肾为之主也。心之一气相属。如舌与血脉胸发
舌根
卷缩
治
面
脉
则
通
诸脏受病。悬脉绝者。死候也。
脾者土也。心为之母。肺为之子。肾为之匹。肝为之主也。脾之气候相属。如唇口颐颔咽门
液于五
烦躁
病必
与脾
皆
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