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派小说网

北派小说网>医门法律是什么价值 > 卷一 申明内经法律(第2页)

卷一 申明内经法律(第2页)

南方其地下,水土弱,雾露之所聚也,其民嗜酸而食,致理而赤色,其病挛痹,其治宜微针,故九针者,亦从南方来。

食所食不芬香也,酸味收敛,故人皆肉理密致。阳盛之处,故色赤。湿热内**,故筋挛脉痹也。

中央地平以湿,民食杂而不劳,故其病多痿厥寒热,其治宜导引按跷,故导引按跷者,亦从中央出也。

东方海,南方下,西方北方高,中央之地平以湿,地气异,生病殊焉。

圣人杂合以治,各得其所宜,故治所以异而病皆愈者,得病之情,知治之大体也。

随五方用法,各得其宜,惟圣人能达其性情耳。

春气西行,夏气北行,秋气东行,冬气南行。故春气始于下,秋气始于上,夏气始于中,冬气始于标。春气始于左,秋气始于右,冬气始于后,夏气始于前,此四时正化之常,故至高之地,冬气常在;至下之地,春气常在,必谨察之。

地有高下,气有温凉,高者气寒。下者气热。故失寒凉者胀,失温热者疮,下之则胀已,汗之则疮已,此腠理开闭之常,大小之异耳。西北之气,散而收之;东南之气,收而温之,所谓同病异治也。故曰气寒气凉,治以寒凉,行水渍之;气温气热,治以温热,强其内守,必同其气,可使平也。假者反之,崇高则阴气治之,污下则阳气治之,高者其人寿,下者其人夭。

x一申治病不审逆从之律x(律一条发明《内经》二条)凡治病有当逆其势而正治者,有当从其势而反治者,若不悬鉴对照,而随手泛应,医之罪也。

不审逆从

不审量其病,可治与不可治也。

逆从倒行,反顺为逆也。

逆从者,以寒治热,以热治寒,是逆其病而治之。以寒治寒,以热治热,是从其病而治之。从治即反治也。逆者正治,辨之无难。从者反治,辨之最难。盖寒有真寒假寒,热有真热假热,真寒真热,以正治之即愈。假寒假热,以正治之则死矣。假寒者,外虽寒而内则热,脉数而有力,或沉而鼓击,或身寒恶衣,或便热秘结,或烦满引饮,或肠垢臭秽,此则明是热极,反兼寒化,即阳盛格阴也。假热者,外虽热而内则寒,脉微而弱;或数而虚;或浮大无根;或弦芤断续,身虽炽热而神则静,语虽谵妄而声则微,或虚狂起倒,而禁之则止;或蚊迹假,而浅红细碎;或喜冷水而所用不多;或舌胎面赤而衣被不撤;或小水多利;或大便不结,此则明是寒极,反兼热化,即阴盛格阳也。假寒者清其内热,内清则浮阴退舍矣。假热者温其真阳,中温则虚火归元矣,是当从治者也。凡用奇偶七方而药不应,则当反佐以入之。

如以热治寒而寒格热,反佐以寒则入矣。如以寒治热而热格寒,反佐以热则入矣。又如寒药热服,借热以行寒;热药寒服。借寒以行热,皆反佐变通之法,因势利导,故易为力,亦小小从治之意也。

x一申治病不辨脉证相反之律x(律一条发明《内经》九条)凡治病,不辨脉与证之相反,懵然治之,医之罪也。或不得已,明告而勉图其难,则无不可。

气虚身热,此谓反也。

阳气虚,则不当身热而反热,身热则脉气当盛而反虚,是病气与证不符,故谓反也,反则胡可妄治。

谷入多而气少,此谓反也。

谷入于胃,助其胃气,散布经络,当充然有余,今谷入多而气少,是胃气不布也。

谷不入而气多,此谓反也。

胃气外散,脉并之也。

脉盛血少,此谓反也。脉少血多,此谓反也。

经脉行气,络脉受血,经气入络,络受经气,候不相合,故皆反常。

谷入多而血少者,得之有所脱血,湿居下也。

脱血则血虚,血虚则气盛,盛气内郁,逼迫津液,流入下焦,故云湿居下也。

谷入少而气多者,邪在胃及与肺也。

胃气不足,肺气下流于胃中,故邪在胃。然肺气入胃,则肺气不自守,气不自守,则邪气从之。故云邪在胃及与肺也。

脉小血多者,饮中热也。

饮留脾胃,则脾气溢,脾气溢,则发热中。

脉大血少者,肺有风气,水浆不入。

风气盛满,则水浆不入于脉。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