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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申明内经法律(第3页)

形盛脉细,少气不足以息者危。形瘦脉大,胸中多气者死。

合此一条观之,前四条皆危证。然脉细少气者危,脉大多气者死,又与损至之脉同推矣。

x一申治病不察四易四难之律x(律一条发明《内经》二条)凡治病,参合于望色切脉审证三者,则难易若视诸掌。粗工难易不辨,甚且有易无难,医之罪也。

凡治病,察其形气色泽,脉之盛衰,病之新故,及治之无后其时。形气相得,谓之可治;色泽以浮,谓之易已;脉从四时,谓之可治;脉弱以滑,是有胃气,命曰易治。

气盛形盛,气虚形虚,是相得也,故可治。气色明润,血气相营,故易已。春弦夏钩,秋浮冬沉,顺从四时,故可治。弱而且滑,胃气适中,无过不及,故易治。

形气相失,谓之难治;色夭不泽,谓之难已;脉实以坚,谓之益甚;脉逆四时,为不可治,必察四难而明告之。

形与气两不相得,色夭枯而不明润,脉实坚而无胃气,逆四时而脉反常,此四者工之所难为,故必明告之,粗之所易治,曾不加察也。

x一申治病不察新久之律x(律一条发明《内经》六条)凡治病,不辨新病邪实,久病正虚,缓急先后失序而实实虚虚,医之罪也。

征其脉小,色不夺者,新病也。

气乏而神犹强也。

征其脉不夺,其色夺者,此久病也。

神虽持,而邪则凌正也。

征其脉与五色俱夺者,此久病也。

神与气俱衰也。

征其脉与五色俱不夺者,新病也。

神与气俱强也。新病可急治,久病宜缓调。

五脏已败,其色必夭,夭必死矣。

色者神之旗,藏者神之舍,神去则藏败,藏败则色见夭恶。

故病久则传化,上下不并,良医弗为。

病之深久者,变化相传,上下气不交通,虽医良法妙,亦何以为之。

x一申治病不先岁气之律x(律一条发明《内经》四条)凡治病,不明岁气盛衰,人气虚实,而释邪攻正,实实虚虚,医之罪也。

不知年之所加,气之盛衰,虚实之所起,不可以为工矣。

不知岁运之盛衰,自不知人气之虚实,失时反候,五治不分,邪辟内生,工不能禁也。

不知气之至与不至,而失其时,反其候,则五运之治,盛衰不分。其有邪辟内生,病及于人者,虽医工莫能禁之,繇其不知时气也。

不知合之四时五行,因加相胜,释邪攻正,绝人长命。

不知邪正虚实,而妄施攻击,夺人真元,杀人于冥冥之中,故为切戒。

必先岁气,无伐天和。无盛盛,无虚虚,而遗人夭殃,无致邪,无失正,绝人长命。

《内经》谆谆示戒,学人可不求师讲明。盖岁有六气,分主有南面北面之政,先知此六气所在,人脉至尺寸应之。

太阴所在,其脉沉;少阴所在,其脉钩;厥阴所在,其脉弦;太阳所在,其脉大而长;阳明所在,其脉短而涩;少阳所在,其脉大而浮。如是六脉,则谓天和,不识者,呼为病脉。攻寒令热,脉不变而热疾已生。制热令寒,脉如故而寒病又起,欲求其适,安可得乎?夭枉之来,率繇于此,不察虚实,但用攻击,盛盛虚虚,致邪失正,遗人夭殃,绝人长命也。

北政之岁,少阴在泉,则寸口不应;厥阴在泉,则右不应;太阴在泉,则左不应。南政之岁,少阴司天,则寸口不应;厥阴司天,则右不应;太阴司天,则左不应,诸不应者,反其诊则应矣。北政之岁,三阴在下,则寸不应;三阴在上,则尺不应。南政之岁,三阴在天,则寸不应;三阴在泉,则尺不应,右左同。

x一申用药不远寒热之律x(律一条发明《内经》一条)凡治病,用寒远寒,用热远热,其常也。不远寒热,其变也。若不知常变,一概施治,酿患无穷,医之罪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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