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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难办就别办了(第2页)

随着程处墨的落座,他也自我介绍一番,然后三人碰了一杯,直到程处墨喝下酒,顿时弹射而起,大笑道:“小爷还没有喝过这么烈的酒,主要是,香醇至极啊!”

他爹是军人出身,他也加入了军伍,因此说话行事都很豪迈。

随着程处墨的说话,坐在席间围观的众多食客,这才确信,那将军酒,的确非比寻常。

“哼,就算是好酒,可是落入粗鄙之人腹中,也是糟蹋了好物。”

一个不和谐的声音突然响起,众人望去,发现说话的是一名身着青色大袍的中年男子,此人身躯干练,一看就是常年习武,眼神锐如鹰隼。

“王钟,你是在说小爷?”

程处墨抱着膀子冷笑道:“你一个小小百骑,只不过是天子鹰犬,你狂什么?”

却没想到,那名叫王钟的人,起身赔笑道:“小人哪里敢说小公爷,小人说的是那商贾,和那庄稼汉子。”

“商贾,庄稼汉子?”

众人闻言,目光瞬间定格在马升和李希身上。

是了。

商人在大唐地位很低。

在多年之后,白居易做了一首长篇乐府诗歌《琵琶行》作于元和十一年,也就是公元816年。

其中某一句,商人重利轻别离,前月浮梁买茶去,道尽了商人爱钱如命。

而古往今来,商人地位一直很低。

商人的孩子,不能做官。

而庄稼汉子呢?

说好听是庄稼汉子,说难听,那就是仆人都不如,给地主种地的佃户,过的都是穷酸日子。

那王钟为什么如此确定,一个是商人,一个是庄稼汉子呢?

所谓人靠衣装,佛靠金装。

李希一身粗布麻衫,不提他长相清秀俊美,频频被一些富家大户的千金小姐投目观看,只说他的穿着,在众人心中,是不配出现在这里的。

因为在座的都是家底殷实的人,要么则是风靡一时,有头有脸的读书人。

“王钟!”

马升长身而起,笑道:“当年我们之间有恩怨,可我如今已经卸甲为商,你可以言语侮辱我,可是我旁边坐着的小兄弟,你得罪不起。”

李希:“???”

王钟冷笑道:“我们之间的事情就不提了,可是醉仙楼有一个规矩,若无殷实家底,就要做一首诗出来,请问你这位兄弟,在踏入三楼之前,做诗了吗?”

马升沉默。

只因他当年与这醉仙楼老板有相识之情,所以经常来醉仙楼三层,哪里用什么诗。

而一些小厮都认识他,见他带了一个人,又哪里敢拦他?

“规矩?”

程处墨笑了笑,晃着脖子,双手指节,互相按的咔咔响,穿着一身狐皮大氅,慢悠悠的来到王钟席间,望着满桌子的珍馐美味,道:“小爷我,能否请你办一件事?”

王钟起身哈着腰,道:“小公爷,但讲无妨。”

程处墨点了点头,道:“带着你的狐朋狗友滚出去,李小郎君,是我朋友,我朋友不想见到你,这事好办吗?”

王钟蚌埠住了,他看了一眼坐在自己席间三五同僚,然后抬头看向程处墨,尴尬一笑,道:“小公爷,这事,这事难办啊。”

“难办?”

程处墨疑惑的问道,然后双手撸起袖子,吼道:“那你这狗娘养的,就别办了!”

说完,他双手掀着桌底,哗啦一下子,将一桌珍馐美味掀翻,连桌子也倒落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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