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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成一格的警察(第1页)

“自成一格”的警察

警察还未做警察之前,他是生长在一个自成一格的村子里的。

旁的村子,长熟的柿子流出的,是甜得能叫人嘴唇裂开的甜汁儿。

他那个村子的柿子,流出的汁儿却是酸苦的。以至于这酸汁儿喂养出来的村民,都是长了獠牙的。

而他则成了这个自成一格的村子里的另一种自成一格。全村就他一个人没长獠牙。

于是他走出村子,穿上警服,做了警察。

从入住天井楼的第一天起,他就赢得了天井楼居民退避三舍样式的“尊敬”。

这是由于他身上的警服,要比他懂得礼节,先他一步与天井楼里的居民全打了招呼,做了交代。

他也晓得这不大体面的“尊敬”,大半源自乱年头里,他警察局的上级与同僚,早都做了天底下最正统的乌鸦。

可他还是想自成一格,做乌鸦,他就要做白羽的那一只。做警察,他就想做正义的那一个。

起先,他绝不肯占邻居们的任何便宜。天井楼的邻居要是给他端来一碗青菜豆腐汤,他就给这邻居端回去一碗肉丁蘑菇。

天井楼的邻居拿他的警察身份吓唬满地打滚的小孩,他会无地自容。

天井楼的邻居出现纷争,他会跑丢了鞋地冲上前去阻止纷争,以防天井楼的居民也长出那对獠牙来。

他隔壁的邻居是个做拍卖的,他不是很懂,但他很敬重。这家病儿子的药,他还帮忙看过火。

再隔壁的邻居,有梁上君子的嫌疑。但他并不因警察的身份而对这个邻居太过为难。邻里邻居的,何必!

但乱年头保持得太久了,他的自成一格,逐渐成了青菜豆腐汤上漂着的几粒油花子,不显珍贵,更显多余。

旁人的羽毛都是黑色的,渐渐地,他业已不想独自地白了。他记得从前他的枕头底下,是真放过《国法》的。

他是什么时候跟楼上的妓女睡到一处的?早他妈忘了!他虽然是正统的公职人员,可妓女他睡了也就睡了,老想着什么时候睡的做什么?

那天,眼瞧着妓女被那个嫖客抽毁了脚底板儿,他是真心疼的。

事后,嫖客被人从警察局赎走,他也是真怕自己没法跟妓女交代的。

可有什么办法呢?她是妓女哎,又不是贵妃娘娘!

贵妃娘娘要是不爱笑,有的是人为她点燃烽火台,以敲诈外地诸侯送荔枝进城来。

妓女要是挨了欺负,做警察的并无法为她主持公道。这是比《国法》更天经地义的道理。

他那天是真动了偷偷带她离开天井楼、重整旗鼓的念头的。

小娃娃做游戏,都能“重新来”。大人为什么就不能“重新来”?也能!

那天晚上,一回天井楼,他立即上了三楼,去找妓女。

之后虽然没能按来之前打算的那样,带妓女离开天井楼,二人“重新来”,而是先带妓女又在天井楼里一同睡了一觉。但这是符合自然法则的道理的,一个男的同一个女的,还是个妓女,谁忍得住?忍不住!

他有自然法则、有分寸、有礼节,还是个穿警服的绅士。**最要紧的时候,他也能不忘文明礼仪:

麻烦你再上来点儿。要是能再翻个面儿就更好了。对对对,你可真合人心意。

他的警服鞋袜与警枪,同妓女的衣裳鞋袜与假珠翠,绞着月光,像是撞翻了水桶似的洒了一地。这水能溢出天际,浸湿仙人的脚。

他们的衣裳鞋袜比他们还自在。离了人的身体,它们就不分贵贱了。它们多数时候是烦透了人的:

真不愿给你们蔽体!你们给你们自己分贵贱就成了吧,怎么给除了你们之外的,也分贵贱?我们可谁都不嫌谁!

警察好了。

他的“好了”直接导致他原本想与妓女“重新来”的劲头儿,像被吸尽汁儿的熟柿子,彻底地瘪下去了。他可太爱自己这种自成一格的善变了。

能够在短时间内,将自己冲动的热血与好心,转变成踏实的安稳与沉默,不也是为了妓女好嘛?真要是“重新来”的日子,她都不一定适应。

于是他转而开始琢磨,如何再次合情合理地避谈向妓女支付嫖资。

他那时不肯收老鸨的召妓手牌,一来是当时围着的人太多、眼睛多,他不愿被旁人看到什么;二来实则也是他根本用不着召妓手牌。他老早就有上三楼而不必花钱的方式方法。他擅长与她谈感情。毕竟他一向自成一格嘛。

可同妓女光谈感情,而免谈经济,他也有心虚的一天。

心虚的警察得想办法继续合情合理地不付嫖资:“野鸳鸯,苦哎!我想,省长那样的人物一定能明白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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