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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狗咬狗(第3页)

“我是无辜的,另外我觉得路骏的嫌疑还是很大。”周忍冬露出一个苦笑,“就算前面两个问题你解释清楚了,最后那个,不是反过来证明你有动机吗?你为了自己的前途想要离开白水村,但林盼盼苦苦阻碍,也许她有你的什么把柄,你只能把她除掉。”周忍冬闭上了嘴,表示自己的发言结束。

接下来就是自由讨论的时间。

路骏迫不及待地开口:“我能有什么把柄在林盼盼手里?在那之前,我们是恋人,分手之后也能成为朋友,不是仇人,而且十八九岁的人会搞出什么把柄?以前的白水村,少了只鸡,大家都不会认为是小偷干的,而会认为是被野兽叼走了。我要是真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早就被人知道了。”

界心鸣冷冷道:“你要进水电公司吧?那可是铁饭碗。有很多人盯着里面的位置,要是我姐姐去公司闹,你会不会因为生活作风问题被踢出来?”

路骏指着界心鸣的鼻子说道:“那你小子呢?你和林盼盼的关系真的就那么好吗?”

“当然,我们就和亲姐弟一样。”界心鸣说道。

路骏发出一串冷笑:“那你知道吗,你们两家住得那么近,你家有你这样一个儿子,而他们家只有一个女儿,而且由于身体原因,他们再也不能生育,如果找不到人入赘,他家可就绝户了。林盼盼对你的感情绝没有那么单纯,她疼爱过你,也嫉妒过、怨恨过你。她不止一次对我说过,你要是不存在就好了,这样她父母就不会拿你来对比她、责骂她、折磨她。还有一个问题,林盼盼的死亡时间是在后半夜,而这个点,除了我在外面,你们全都在睡觉,没有不在场证明。只有时间是公平的,我不可能同时出现在两个地方,所以你们的嫌疑比我大。”

路骏说对了一点,如果单看死亡时间,林盼盼死于凌晨一点到三点之间,其他人都没有确凿的不在场证明。但林盼盼是八点左右回自己房间的,她溜到矿山上,不可能傻傻地等到后半夜再与凶手见面,然后被害。凶手要想杀害林盼盼,就算不提前到矿山上,也得在差不多的时间上山,稳住林盼盼,接着通过某种方法让林盼盼在后半夜才彻底死亡。这样一看,八点后到十二点前,有不在场证明的人嫌疑才会略小。

界心鸣又提问:“那在之前呢?你在离开白水村前。”

路骏摇头:“那更不可能,如果她八点左右进入房间,立马溜出来见我,我把她带上矿区再下来,又要花一个小时。我九点出发去三山镇,路上四个小时,到达目的地要次日一点多。”

争论结束,六人开始投票。

结果出来了,路骏的票数最多。

“葛浩成,你什么意思?”路骏怒问道。

从这个票面来看,葛浩成和周忍冬是零票,他们的两票似乎都加到了路骏身上,气急败坏的路骏直接认定就是葛浩成和周忍冬投了他。

“等等,不是我投你的啊。”葛浩成说道,“你用脑子想想,这个结果明显有问题。”

由于是匿名投票,没人能确定谁投给了谁。但从葛浩成的话中猜测,他应该是投给了其他人。

“对不起,是我失态了。”路骏这才反应过来,立马道歉,“但你们难道没有脑子吗?我和界心鸣收到的邀请信都是一样的,我是想要知道林盼盼死亡的真相才回到白水村的,如果我是凶手,那不是自寻死路吗?”

王传明说道:“那你的意思是凶手在剩下的四个人当中吗?”

“对不起,我觉得你的说法不对。”葛宏发说道,“也不能排除凶手想确认是否真的有人识破自己的罪行,所以才赶到白水村,打算将知情人灭口。毕竟我国没有过了追诉期就能逍遥法外的说法。”

按我国法律,如果一个人被杀,当年没人发现,没人报案,公安机关也没立案,那么二十年后,就算过了追诉时效,抓到嫌疑人,仍然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决定是否追诉。更何况此案当年已经立案侦查,嫌疑人逃避侦查,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抓到了仍要追究刑事责任。

路骏不悦道:“你要是这样想的话,就有一点无理取闹了。”

葛宏发再次强调:“这可不一定是无理取闹,一个知道自己罪行的人就像一颗定时炸弹。如果我是凶手,我也会选择灭口。”

相互指认到最后,大概率会变成狗咬狗。

“冷静,大家还是想清楚当年的事情。”王传明说道。

“要不你们把牌再放进黑箱子里,我们再来一轮?”周忍冬问道。

被投的人都有些不安,毕竟被投出局的人是要喝下百草枯的。

路骏还未开口反对,葛宏发就说话了:“我在想,我们是不是还有第三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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